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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協:處理小額消費爭議的簡易司法程序很有必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 15:01 新華網
新華網蘭州3月14日專電 (記者衛韋華 張澤遠)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記者從甘肅省消費者協會了解到,2007年初,由中國消費者協會組織開展的“全國城鎮消費維權狀況調查”報告出爐。調查結果表明,不少消費者認為建立處理小額消費爭議的簡易司法程序“非常必要”。 據介紹,“全國城鎮消費維權狀況調查”由全國45個省市消協共同開展,各省市消協隨機抽取本轄區內6個以上居委會或社區開展調查;所選居委會或社區應分布在不同城市、不同區域;調查對象為16——65歲的人員,完成有效樣本14612個。 調查數據顯示,有63.3%的消費者認為設立處理小額消費爭議的簡易司法程序“非常必要”,26.4%的消費者認為“一般”,10.3%的消費者認為“不必要”。 據介紹,關于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簡易司法程序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在各級人民法院設立專門審理消費者權益爭議的案件的法庭,我國有的地方已經這樣做了。這種法庭完全采用簡易程序,即審即斷。在一些發達國家,為了方便快捷地審理消費者權益爭議案件,還專門成立了“小額法院”。而《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要求,要“健全巡回審判,擴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因此,國家應考慮如何適應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需要,建立方便、快捷、成本低的小額司法審判制度,服務消費者。 二是在疏通小額消費者權益爭議仲裁方面做工作,切實發揮仲裁在解決小額消費者權益爭議中的作用。如修改《仲裁法》,將建立方便快捷的消費者權益爭議仲裁制度納入其中;在縣以上地方廣泛設立仲裁委員會的派出機構,方便消費者和經營者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消費者權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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