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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叫停個人房貸律師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 13:27 工人日報天訊在線
本報北京1月23日電(記者李秀玲)銀行請律師來審查消費者的貸款資格和還款能力,卻要強迫消費者付費———在北京市施行了8年之久的這一不合理現象,從今天起畫上了句號。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銀行業協會、律師協會今天聯合發出公告:在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過程中,聘用律師時,要堅持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銀行委托律師,銀行付費;購房貸款消費者委托律師,由消費者付費。 公告中同時提出,應加強律師行業自律,規范律師從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業務的執業行為,律師要遵守《北京市律師執業規范》的規定,不得進行雙方代理。 北京市消協認為,目前消費者所支付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律師費,其實絕大部分為銀行委托的律師費用;而且有相當多的消費者在支付律師費后,根本就沒有見過律師,這既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也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師協會對此表示,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業務中的律師,作為銀行的代理人,為銀行提供服務,但卻收取消費者的錢款,這一行業做法的確不妥。北京市律師協會將出臺《律師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法律業務操作指南》,從律師執業的角度規范律師行為。 北京市消協提醒消費者,在個人按揭貸款業務中,若發現有哪個銀行自己委托律師,把所承擔的費用轉嫁給消費者,可以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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