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個人購房貸款律師費將不再轉嫁給消費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 19:52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月23日電 (記者 劉浦泉) 在北京市施行了8年之久的個人購房貸款過程中銀行委托律師向消費者收取律師費的不合理現象,終于以行業自律的形式宣告終結,從而使個人房貸律師費回歸公平。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和北京市律師協會23日發出公告,明確規定,在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過程中,聘用律師時,要堅持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銀行委托律師,銀行付費;購房貸款消費者委托律師,消費者付費。同時,加強律師行業自律,規范律師從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業務的執業行為,律師要遵守《北京市律師執業規范》的規定,不得進行雙方代理。
據記者調查,目前北京各銀行開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時存在明顯的不公平現象。消費者所支付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律師費,絕大部分為銀行委托的律師費用,銀行請律師幫助審查借款人的貸款資格,其目的在于為銀行規避風險,但銀行卻要強迫消費者支付律師費,而且有相當多的消費者在支付律師費后,根本就沒有見過律師。對這一不公平的做法,消費者早有異議,北京市消費者協會也多次呼吁,但一直未能得到解決。
據北京市銀行業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在房地產市場發展初期,銀行在辦理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中確實存在著一些不規范行為,有的銀行委托律師審查借款人的貸款資格,卻將律師費由購房貸款消費者來承擔。這位負責人表示,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將加強行業自律,制定有效的措施,完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業務的制度和程序,引導會員誠信為客戶服務。
北京14家開展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業務的銀行也表示,今后將加強管理,完善措施,加強自律,銀行自身聘請的律師由銀行付費,不再轉嫁給購房貸款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