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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民宅取暖費擬推計量收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 10:19 京華時報
本報綜合消息 本市取暖費開始在部分黨政機關進行計量收費試點,并初步計劃于2007年—2008年取暖季逐步將居民住宅納入其中。據(jù)《北京日報》報道,試點后的供熱價格將按5:5的比例分為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兩部分,用戶的取暖費由基本熱價×面積+計量熱價×用熱量計算得出。 “計量熱費是用多少熱,交多少費。”市發(fā)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室內(nèi)溫度20攝氏度、每建筑平方米一季耗熱量75.84千瓦時測算,計量熱價標準定為0.16元/千瓦時。不過,無論用戶是否用熱,都需繳納每建筑平方米12元的基本熱費。 以一套建筑面積100平方米的房屋為例,按照市熱力集團現(xiàn)行非民用供暖價格24元/建筑平方米、取暖季測算,以往需要繳納取暖費2400元。供熱價格試點后,該套房屋至少要繳納1200元的基本熱費,計量熱費則按0.16元/千瓦時的標準按實際用熱量收取。 據(jù)了解,目前,本市現(xiàn)有供熱面積47567萬平方米,其中具備安裝熱計量裝置條件的節(jié)能住宅面積約為9467萬平方米,已安裝計量表10萬余塊。由于考慮到居民住宅實施計量收費難度較大,本取暖季僅進行模擬測算,暫不實行熱計量價格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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