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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文娛業協會:協會不合法 何談K歌版權費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 11:42 南方都市報
廣州文娛業協會反駁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希望國家版權部門到穗調研收費 本報訊 (記者 許黎娜)“他說明年元旦要開始收卡拉OK版權費,我倒想問他:‘中國音像協會音像集體管理協會何時才能獲得民政部門批準成立?’”廣州市文化娛樂業協會會長黃世球昨天接受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在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沒有取得合法身份之前,該協會籌備組關于卡拉OK版權收費的任何說法,廣州卡拉OK經營業者不會聽取。 黃世球還表示,希望國家版權局能夠到廣州等國內主要城市就卡拉ok版權收費實地調研,聽取經營業主的意見。 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 明年元旦開始收費 據央視《經濟信息聯播》報道:12月23日,中國音像協會在北京召開了內部會議。中國音像協會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備組負責人王化鵬說:“按照權利人的委托,我們將從2007年1月1日開始收費。”收費的標準將嚴格按照國家版權局的規定,在最高標準每個包廂每天12元錢的基礎上,與卡拉OK經營者協商,進行適當下調。 黃世球昨天已從媒體上獲知這一消息。他表示:上個月卡拉OK版權收費一事在全國沸沸揚揚,廣州、上海等城市都對12元收費標準提出了許多質疑。為何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備組不聽取這些意見,在沒有取得合法身份之前,還在搞搞震?“這樣不利于和諧社會建設嘛”。 廣州文娛業協會 望聽取卡拉OK經營者意見 黃世球透露,上月“廣州文化娛樂業協會‘叫板’國家版權局”的報道出來后,國家版權部門有關領導和廣州文化娛樂業協會進行了電話溝通。 黃世球說,我們在電話里向有關領導再次強調:“叫板”并不表示廣州卡拉OK經營業者不交卡拉ok版權費,而是希望制定一個合理合法的收費方式和收費標準。 卡拉OK版權收費不是行政收費,但這12元的收費標準是國家版權局公布的。黃世球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希望國家版權局能夠到廣州等國內主要城市就卡拉OK版權收費實地調研,聽取卡拉OK經營業主的意見,從而減少矛盾。他認為,“政府的決策正確與否,離不開前期廣泛認真的調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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