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查詢:

節日商家打折返券大戰何時休 促銷將有章可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6日 11:00 新華網

  新華網上海10月5日電(記者俞麗虹、陳冀)黃金周的消費市場是個“香餑餑”,長假期間各地商家紛紛使出渾身解數,打折、返券、贈禮,乃至承諾“價格高于同類商場,雙倍返還差價”。一些消費者不禁質疑,折扣越打越低、返券越來越多,商家真的愿做“賠本買賣”?

  10月15日起,由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稅務總局、國家工商總局等5部門聯合頒布的《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將正式實施,商業企業不規范、甚至帶有欺詐性的促銷行為將被嚴格限制。

  節日市場處處“血拼”

  今年“十一”黃金周,又逢中秋節,連日來在國內各大城市,商家之間的促銷大戰隨處可見:

  家電零售市場競爭激烈。由于國美和永樂兩大家電連鎖巨頭不久前合并,與蘇寧形成對峙,價格戰的濃濃“硝煙”早在節日來臨之前就已釋放。

  一方宣稱發起“降價狂潮”,覆蓋電視機、

冰箱、空調、手機、小家電等所有商品,其中
平板電視
機的最大降幅達到5000元;另一方則高調回應、大打價格牌,除了大幅度打折,還用上了贈禮券、返現金、送禮品等各種方法。

  百貨商廈、購物中心、大型綜合超市等不甘落后,爭相在長假期間推出各種促銷活動,而打折、返券等價格策略也成為這些商家們的首選。

  在上海、廣州等地的商業中心,各家百貨商廈都打出了醒目的降價促銷廣告、海報,并且延長營業時間。其中,部分商品標示的折扣幅度十分驚人。如,上海一家外資百貨商廈推出的商品最低折扣價不足原價的20%。

  而與以往“買商品返禮券”的促銷手法相比,今年不少商家紛紛使用“直接抵扣現金”的方法。“買滿300元,減100元”“買滿280元,抵扣80元”……一些消費者表示,這樣的促銷廣告不僅頗具視覺沖擊力,而且讓人感覺“很劃算”。

  促銷大戰,靈藥還是苦酒

  促銷大戰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市場的活躍;但面對名目繁多的促銷活動,有消費者質疑,商家真的愿意犧牲利潤,甚至“賠本賺吆喝”?

  “節日期間,商家為了提升銷售而進行促銷,本無可厚非。”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消費指導部部長江列華說,“但對于不講誠信的商家的促銷花招,消費者要警惕。”

  一些商家用“返券”活動來吸引消費者,同時又設置一系列限制性條件,使所謂的優惠難以兌現;一些商家趁著黃金周銷售旺季,利用虛假的“特價”“清倉特賣”兜售過時商品、殘次商品;一些商家則先提高原價、再打折,在促銷活動中“虛晃降價一槍”,欺騙消費者。

  專家認為,零售業促銷中的一些不規范行為,甚至欺詐性行為,會導致消費者對此類營銷活動的信任度下降。中國消費者協會參與的一項網上問卷調查顯示,68%的消費者表示購買促銷商品時,最擔心遇到“商品的價格在促銷前已被商家提高”。

  “更加值得警惕的是,零售商以頻繁打折、降價的方式進行促銷,甚至從節假日打折促銷發展到‘天天打折’‘天天降價’,最終將破壞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導致零售業生存環境惡化。”上海市商業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齊曉齋說。

  據市場營銷專家分析,在短時間內,促銷大戰、價格“血拼”能夠提高商場的銷售額、加快商品周轉,并使消費者得到一定實惠;但從長遠看,頻繁的打折、返券會使消費者對商品降價的預期不斷提高,如果商家人為、持續性地抬高這種預期,就會出現“不打折,消費者不買”的局面。

  促銷行為將有章可循

  事實上,許多國家對零售商的促銷行為都有專門規定,以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如法國規定,一年之中,零售商可對紡織品進行兩次季節性的打折,其它時間不允許打折促銷。日本則不允許設置過度的促銷獎品,同時禁止虛假、夸大的促銷宣傳。

  10月15日起,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稅務總局、國家工商總局聯合發布的《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將正式實施。業內人士評價,今后,我國零售業的促銷行為也將逐漸步入規范。

  記者了解到,《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不僅規定商家要加強促銷活動的安全管理,要如實宣傳,對促銷商品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同時還禁止商家在促銷活動中虛構價格,禁止利用虛構原價打折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欺騙、誘導消費者購買商品。

  此外,針對時下頗為流行的“限時搶購”“限量搶購”等促銷方式,《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也作了嚴格規定,以督促商家履行承諾。今后,在促銷活動中違規操作、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商家,最高將被處以3萬元的罰款。

  商業專家認為,促銷新規定的實施,將使愈演愈烈的促銷大戰降溫,迫使部分商家改變促銷方式和策略。同時,新規定也能引導商家通過加強信譽、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真正建立顧客對企業品牌的信任度。(完)

發表評論 _COUNT_條
愛問(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