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酒店舉辦婚禮,委托婚慶公司用攝像機記錄下一生中寶貴的一刻。沒想到,婚慶公司的攝像機卻在此時“罷工”了。新婚夫婦無奈將婚慶公司告上法庭。近日,重慶市渝中區(qū)法院判決婚慶公司賠償新郎新娘精神損失費5000元。
隆重婚禮沒拍下來
今年6月18日,是周密的大喜日子,他在重百大酒店舉行婚宴。據(jù)周先生介紹,為了舉辦這個隆重的婚禮,他籌備了半年之久;槎Y當天,他辦了三四十桌酒席,請了400余名親朋好友。
為了記錄下這一生中寶貴的一刻,周先生還請了婚慶公司將婚禮過程拍攝下來。
但婚禮結(jié)束后,他打開攝像機一看,錄像帶卻一片空白。
原來,攝像機恰好在這個時候壞了,沒拍攝下來。
婚慶公司愿意補拍
早在5月9日,周先生就來到某新婚婚慶有限公司,與其簽訂了婚慶禮儀服務(wù)合同,支付了2930元。雙方并約定,由婚慶公司派出攝像師拍攝整個婚禮過程。
事后,周先生與婚慶公司協(xié)商未果,將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還婚慶合同款2930元,并賠償精神損失7000元。
庭審時,婚慶公司辯稱,公司在婚禮當天按照合同履行了大部分承諾,只有婚禮過程沒有拍攝下來。公司愿意為周先生夫婦補拍,或者按其中680元攝像費的雙倍(1360元)賠償周先生,但不同意賠償精神損失費。
法官認為不能補拍
主審法官稱,婚禮整個過程的攝像作品,不僅有制作成本本身的價值,對于周先生夫婦還具有特殊的收藏價值,屬于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
該攝像作品的缺失按民俗習慣也不具有重新拍攝的可能,由此給原告造成的精神損失,公司理應賠償。而婚慶公司未能及時發(fā)現(xiàn)機器故障導致婚禮過程未能成功拍攝,還應該退還合同中攝像的相應費用。
最后,法院判決該婚慶公司賠償周先生夫婦精神損失費5000元,并退還攝像費680元。
昨晚,記者電話聯(lián)系上該公司的經(jīng)理曹某,她稱,該錯誤并非人為造成,國慶節(jié)以后,他們將為顧客提供兩臺或多臺攝像機,以減少錯誤發(fā)生。 (編輯:盛秀華) 文章來源:重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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