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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添加甘氨酸 三成含乳飲料有違禁成分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9月26日 14:06 中國消費網

  抽查顯示,三成多含乳飲料有違禁成分。

  9月19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質檢總局)發布了含乳飲料中甘氨酸專項國家監督抽查結果。結果顯示,在抽查的223批次產品中,不合格率為34.5%。其中,游離甘氨酸含量最高的達每公斤8250毫克,是國家標準的8倍。北京日晨奶制品有限公司日晨牌乳酸菌乳飲料(菠蘿味)等榜上有名。

  此次抽查共涉及廣東、浙江、吉林、河北、北京、天津等18個省市的160家企業。目前,有20余家企業已經按規定采取了召回措施,已召回不合格產品2萬余箱。

  早在8月4日,國家質檢總局就曾對違規添加甘氨酸的含乳飲料發出過“通緝令”,其中指出:部分含乳飲料企業為提高產品中蛋白質含量,在生產加工中違規使用食品級甘氨酸;個別企業甚至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工業級甘氨酸,嚴重危害了消費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甘氨酸又名氨基乙酸,為非人體必需氨基酸。具有獨特的甜味,能緩和酸堿味,掩蓋食品中添加糖精的苦味。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學院食品營養與安全系主任何計國說,甘氨酸只是氨基酸中的一種,單純攝入不能合成人體必需的蛋白質,長期食用會導致營養失衡。此外,甘氨酸不能被人體利用,只能分解轉化為熱能,這樣會增加肝臟負擔。而分解產物中的含氮化合物要通過尿液排出體外,又會增加腎臟負擔。如果大量、長期食用這類食品,可能造成肝腎損傷。

  而工業級甘氨酸的危害更大。工業級甘氨酸由于使用的原料多為化工原料,會傷害肝臟等器官。

  質檢總局在抽查結果中明確指出,按照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規定,甘氨酸在作為食品添加劑只允許在調味劑與豆奶中使用,且最高限量為每公斤1000毫克,但在含乳飲料中不允許使用。

  添加了甘氨酸的含乳飲料和使用牛奶、奶粉的含乳飲料,在味道上很難區別。因此,專家建議,消費者在購買時一定要選擇正規企業生產的產品。 (編輯:王彥艷)

文章來源:人民網-《生命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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