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人跪狗”案調解結案 原告獲得賠償16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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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9月26日 11:36 中國消費網 | |||||||||
昨天下午,備受社會關注的嘉興“人跪狗”案正式在浙江嘉興南湖區法院調解結案,21歲的被告言吉一次性賠償原告劉俊醫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16萬元。 據介紹,原被告雙方在法官主持下自愿進行調解。根據雙方達成的調解協議,被告言吉一次性賠償原告劉俊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費用合計16萬元。因被告已在
“人跪狗”案緣起于去年8月17日,原告劉俊在南湖街道毛紡新村門口用竹條擋了被告言吉家的狗,從而招致被告長時間毆打并要求向狗下跪等侮辱行為,社會反響十分強烈,多家媒體對本案進行了跟蹤報道。事后,劉俊經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診斷為癲癇,嘉興市新聯司法鑒定所鑒定構成6級傷殘。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于8月24日公開審理了本案。 (編輯:盛秀華) 文章來源:新華網浙江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