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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缺陷藥品將被責令召回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 09:36 北京日報
本報訊 (記者周奇) 問題藥品嚴格銷毀,有缺陷藥品今后也將被召回。昨天,在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上,市藥監局就北京市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作了報告。會后,北京市藥監局新聞發言人方來英透露了上述消息。 藥品召回辦法醞釀出臺 據市藥監局統計數據顯示,2005年全市共抽取藥品8495件,不合格率為1.72%,抽查保健食品261件,不合格率為4.6%。方來英表示,對于不合格藥品,市藥監局堅決依法封存、銷毀,對于有缺陷、存在“改正”空間的藥品,將責令企業召回,但由于該項制度尚處于研討階段,年內恐難出臺。 事實上,對于市民用藥安全,市藥監局一直在努力。市藥監局局長馮國安說,目前全市已在東城、西城、朝陽等區縣的主要社區設立了400多個藥品回收箱進行試點,實施集中回收、統一銷毀,條件成熟后,將逐步在全市推廣,同時探索建立《北京市社區藥品管理規定》。 零售藥師須持證上崗 目前全市約有3千家藥品零售企業,3萬名從業人員。市人大財經委主任委員高佐之說,部分企業為降低成本,雇傭學歷較低、無藥品專業背景的人員擔任營業人員,這些人直接面對廣大消費者,卻無法對用藥安全給予正確指導。 對此,馮國安表示,本市將建立藥品零售企業從業人員資格準入制度,推行藥品零售企業藥師持證上崗制度。同時開發駐店藥師電子管理系統,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對駐店藥師在崗執業情況及繼續教育等進行科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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