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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電視不屬于“彩電”,您聽說過嗎?昨天,記者從廣東中山市消費者委員會獲悉,由于國家1995年“三包”規定出臺時,液晶電視等高科技產品尚未問世,所以無法享受“三包”。
隨著這些高科技產品逐漸走入尋常百姓家庭,由此引發了一系列問題。
最近,中山市消費者委員會接連接到26宗投訴,最后都因為無法無據,消費者的這些高科技產品還是無法享受“三包”。
案例一:液晶電視不能“三包”?
2004年12月,中山市民黃先生花15000元在市區一電器商場購買了一臺液晶電視,剛買回時非常清晰。但是過了不久,液晶電視開始頻繁出現小故障;今年4月,液晶電視徹底“罷工”,主板集成電路損壞了。
黃先生找到銷售商,要求根據家用電器“三包”規定維修。然而經銷商卻表示,液晶電視不屬于“彩電”,無法享受“三包”。商場一般只保修1年。
而黃先生則認為,當時在購買電視機時,商場商品名稱分明是“彩電”,因此應該按照彩電“三包”的規定處理。雙方爭執不下,黃先生只好向消委會投訴。
案例二:MP3只保修半年?
類似事件不僅發生在液晶電視上,2005年10月,中山城區的周先生為小孩購買了一臺MP3,當時售價為780元。然而在使用過程中,周先生發現電池使用時間越來越短。到今年5月,只要一開機,屏幕就立即顯示“電池電量不足”。
周先生找到經銷商。經銷商表示,電池確實無法更換,只能更換主機,而該MP3只有半年的保修期,所以,如果現在要維修,必須交納200元。
對此,周先生十分疑惑。自己當初花780元買的產品,保修期限僅僅是半年?200元修理費差不多是目前一部新MP3的價格。于是周先生向消委會投訴,要求能夠享受“三包”服務。
類似案例接連發生多起
昨天,記者從中山市消委會了解到,今年以來,中山市消委會已經接到多起投訴,平均每個月都能接到差不多十起,最近更是連續接到26起同類型投訴,都是關于高科技產品的“三包”問題。
雖然上述問題看似簡單,但是消委會卻愛莫能助。由于目前國家的“三包”規定不包括液晶電視,因此出現質量問題時,液晶電視確實不能享受“三包”,只能按照企業承諾的維修標準維修。
同樣,MP3也不在“三包”規定中,保修時間也只能由消費者與經銷商協商確定。產品在保修期外出現故障,消費者還是難以維權。
部分高科技產品不享受“三包”
據了解,國家在1995年發布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即“三包”條例,第一批實施“三包”的部分產品共18種:自行車、彩電、黑白電視、家用錄像機、攝像機、收錄機、電子琴、家用電冰箱、洗衣機、電風扇、微波爐、吸塵器、家用空調器、吸排油煙機、燃氣熱水器、縫紉機、鐘表、摩托車。
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1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
而由于“三包”規定制定時,液晶電視、MP3等高科技產品尚未問世,因此并不在“三包”之列。
新規有望年內出臺
據了解,最近,黑龍江省在國內率先下發了《黑龍江省家電行業等離子、液晶電視機商品三包規定》,今后顧客在該省購買等離子、液晶等高端電視,出現“花屏”等主要部件損傷等問題與廠家發生糾紛,就有了“新三包”判別標準。
在此之前,有的高端電視廠家只承諾負責包修3個月或半年,而“新三包”統一規定包修一年,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消費者利益。
記者獲悉,目前,針對高端數碼電子產品質量問題投訴逐年增多的情況,國家已經著手制定電子產品售后服務產業標準,新的“三包”規定有望在年底出臺。
針對當前高端彩電在“三包”期間存在的問題,中山市消費者委員會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時應注意明確“三包”期限。建議消費者在購買高科技產品時,務必向銷售者或生產廠家詳細了解產品“三包”的具體情況。
包括整機“三包”期限、主要部件“三包”期限和主要部件的具體清單等。最后購買產品時,應當讓商家把“三包”服務的承諾在發票上明確標注。
這樣做了,以后萬一產品發生問題,就可以根據商家的承諾予以修理或退還,并且有字條作為憑據。 (編輯:盛秀華) 文章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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