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車門夾壞手提電腦 引發財產損失糾紛案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9月14日 10:46 中國消費網 | |||||||||
陸先生在上海徐家匯乘地鐵時,手提電腦被地鐵車門夾住并損壞,他認為是由于屏蔽門的阻擋,使得地鐵人員沒能及時察覺包被夾,由此導致事故發生,因此向地鐵公司索賠10858元。昨天,徐匯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據了解,這是地鐵屏蔽門投入使用后,引發的首例財產損失糾紛案。 事件回放
乘客搶門電腦掉進軌道里 今年7月24日14時37分,陸先生從徐家匯地鐵站驗票口進入地鐵,14時41分,一輛開往上海火車站的列車進站。車門打開后,陸先生按“先下后上”的乘車規矩,等車上的乘客全部下車后才準備上車,當他跨進去時,頭頂上的蜂鳴器開始響起來,紅燈也一閃一閃的,此信號告訴乘客,屏蔽門與列車門馬上要閉合。當陸先生進入車廂后,他的裝有筆記本電腦和7000元現金的包被夾列車門之外,而包帶還在身上。 列車啟動后隨即進入隧道,電腦包被障礙物撞擊掉落。陸先生只得在衡山路站下車,20分鐘后,地鐵工作人員告訴他,電腦包已經找到,于是他返回徐家匯站認領。雖然領回了包中的7000元,但價值11350元的東芝筆記本電腦和價值600元的電腦包已被徹底損壞。 兩天后,陸先生就賠償問題與上海地鐵運營有限公司進行協商。地鐵公司堅稱不承擔主要責任,不給賠償或只給2500元補償。陸先生不同意,訴諸法院,要求對方賠償財產損失10858元。 庭審焦點 是保管不當還是監管不利 在昨天的庭審中,原被告之間關于電腦損壞是陸先生自己保管不當,還是地鐵松懈管理,展開了激烈辯論。 地鐵公司拿出了當天的的監控錄像,認為陸先生“搶門”才導致這一事故的發生。他上車時,屏蔽門和列車門都響起了關門蜂鳴提示音,警示紅燈也亮起了,他趕著進去,才不慎將包夾在門外。如果陸先生在紅燈亮了之后不搶著上車,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 陸先生也拿出了當天的監控錄像作為證據,他認為即使自己“搶門”,如果軌道列車駕駛員能在開車前仔細觀察,及時發現車門外夾著電腦包,這場事故就不會避免。但站臺上深色的屏蔽門玻璃擋住了駕駛員的視線,駕駛員沒有看見電腦包,才啟動了列車。 地鐵公司對此提出了反駁,不管是屏蔽門和地鐵車門夾到人體,包裹等較大異物時會自動彈開,但遇到纖薄衣物、包帶時卻很難感應,列車系統仍會顯示車輛正常。全世界任一國家的地鐵都存在這一現象,無法避免,因此才要求乘客在上下車時妥善保管自己的隨身物品。開車前,駕駛員下車觀察,發現屏蔽門外無異物,列車的系統也顯示一切正常,這才開動了列車。陸先生的包被夾,如果他能迅速砸開了車門上方的把手,拉動緊急制動裝置,電腦并不一定會摔壞。 由于陸先生堅持,他打這場官司,是會了提醒地鐵公司在今后運行中應該加強技術防范,提高注意義務,防止意外再次發生,并不是為了這點賠償費,所以拒絕了法院調解,合議庭將擇日進行宣判。 原告向地鐵方提出兩大安全建議 在昨天的庭審中,陸先生向地鐵公司提出了2大建議,希望地鐵公司能進一步改進,以保證乘客的人身財產安全。地鐵公司有關人員在庭后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些問題,地鐵公司早已注意到,已通過各項措施改善或逐步改善。 地鐵應延長停靠站時間 陸先生:因為遵守了先上后下的秩序,才導致上車來不及。地鐵公司應該延長停靠時間,等乘客全部上車后再關門,以避免乘客“搶門‘的現象發生。 地鐵方回復:遵守先下后上的秩序,最終導致文明乘客來不及上車的情況并不少見。要避免這種現象的發生,需要乘客們自覺意識的提高。因為考慮到這一現象,地鐵公司根據每個站點的不同,上下班高峰階段與平時階段的不同,每站都設置了不同的開門時間,并且還會根據人流情況而變化。但地鐵畢竟不是公交車,等乘客全上完再開起是無法做到的。 加強防范避免再次夾人 陸先生:好在這次只是電腦包被夾住,如果當時是帶著孩子乘地鐵,孩子被關在車門與屏蔽門之間,豈不會帶來人身傷害,之前地鐵馬戲城站屏蔽門夾人事件,地鐵公司應對此加強技術防范。 地鐵方回復:陸先生描述的這種“可能”是不會發生的,因為屏蔽門和地鐵車門有觸碰裝置,夾到較大物體時會自動彈開。。馬戲城站的屏蔽門投入使用后,為了乘客上車方便,使用了先關屏蔽門后關地鐵門的方法,但因為這種方法不安全,后來調整了,采用了上車先關地鐵門后關屏蔽門的方法,避免出現乘客被夾在兩門之間。 (編輯:盛秀華) 文章來源: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