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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犯入獄十年查出艾滋病 狀告醫院索賠40余萬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9月07日 15:55 中國消費網

  昨日,一起在押犯人維權案,在湖北襄樊市襄陽區人民法院開審。已入獄10年的張銘(化名),狀告入獄前給自己輸血的3家醫院,認為它們讓自己感染了艾滋病毒。

  張銘是河南鄧州人。10年前,因多次持械攔路搶劫,張銘被判無期徒刑,后減為20年刑期。到去年,他只需再服刑11年,就可出獄。然而就在去年的一次體檢中,張銘被查出是艾滋病毒攜帶者。

  這等于“宣判了死刑”,張銘無法接受。經過了解,他知道艾滋病毒可以通過血液傳播。他回憶起1996年,因為被別人捅了一刀,傷及腎臟,他先后在鄧州第三醫院(原鄧州公費醫療醫院)、鄧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輸過血,并在襄樊市某醫院輸過人造血紅蛋白。醫院發票等有關資料都還保存著。

  張銘決定

維權。他通過父親找到襄陽區法律援助中心,將上述三家醫療單位告上法院,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營養費等40多萬元。

  法院調查發現,張銘陳述基本屬實。法院咨詢武大中南醫院桂希恩教授獲悉,目前全國還沒有發現一例因為注射人造血紅蛋白感染

艾滋病毒的病例。法院同時調查發現,鄧州的兩家被告醫院不能提供健康供血人的資料。

  據悉,在押犯人因感染艾滋

病毒而維權的官司,在湖北省還是首例。法院將擇日宣判。

  (編輯:盛秀華)

文章來源:楚天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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