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氣體熏病 內蒙古乘客告地鐵索賠2.7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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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9月06日 10:29 中國消費網 | |||||||||
本報訊(記者呂佳瑜)認為自己在北京的地鐵站內被不明氣體熏病,內蒙古赤峰的朱女士將北京地鐵公司訴至法院,索賠醫藥費用等2.7萬余元。昨日消息,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朱女士稱,6月22日下午,自己和兒子在通過復興門地鐵1、2號線換乘通道時,碰到兩人正往一個桶里倒液體。當朱女士和兒子走到離二人1米遠時,突然聽見一聲響,隨即便
朱女士返回復興門站向工作人員和值班民警說明了情況。但她回到赤峰的家中后癥狀一直沒能緩解,經醫生診斷為化學刺激后氣道高反應,肺功能彌散功能障礙。 朱女士認為,自己為此已損失7000余元醫藥費及誤工費,還要預付2萬元的醫療費用,而自己與地鐵公司存在客運合同關系,地鐵公司應賠償其損失。 昨日,地鐵公司工作人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證實了此事,但地鐵人員稱,朱女士所述的情況并不屬實。當時保潔員只是在進行日常的保潔,操作過程符合規范。地鐵公司在此事中并無過錯,基于人道主義考慮,公司同意給予一定救助,但雙方一直無法達成一致。如對方起訴,地鐵公司將考慮應訴。 (編輯:劉洋) 文章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