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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昨起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酒 違者最高罰兩千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9月01日 14:35 中國消費網

  本報訊 (記者蔡玲玲) 從昨天起,本市所有煙酒銷售商店的醒目位置上將擺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商品”的標示牌。這意味著每個商家都必須承擔法律明確的責任。

  記者看到,和以往煙草專賣局制作的單寫“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并只在部分煙類銷售店擺放標示牌不同,本次由五家委、辦、局聯合制作發放的嶄新的標示牌上,新添寫了“禁止售酒”這一條,而且還有英文標示,最后落款為市青保辦、市經委、市教委、市酒類
專賣局和市煙草專賣局五家單位。對此,市青保辦主任楊永明解釋,此次五個委、辦、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聯合制作并向全市4萬余家煙酒零售企業免費發放的標示牌,是一次以法律為依據,以宣傳、倡導為抓手并配套長效監管和懲戒措施的執法行動。這一法律同樣對在滬外籍人士有效,所以特意添加英文說明。

  市酒類專賣局、市煙草專賣局有關同志表示,希望各煙酒零售點不要抱著僥幸的心理隨意跨越“雷池”,否則,根據有關規章將受到最高為2000元的懲處。此外,未成年人因煙酒鬧事情節嚴重將追查專賣店責任,甚至取消專賣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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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上海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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