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叫停超標經濟適用房 面積不得超過90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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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8月28日 08:48 中國消費網 | |||||||||
本報鄭州8月27日電 記者王明浩報道:近年來,經濟適用住房“大戶型”、“貴族化”現象日益嚴重,普通老百姓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反響強烈。河南省發改委、省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近日聯合出臺《關于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從即日起為經濟適用住房面積劃定上限——每套套型建筑面積原則上不超過90平方米。 如今在不少地方,經濟適用住房越建越大,200平方米左右的經濟適用住房也不鮮見
《通知》明確,各省轄市、擴權縣經濟適用住房年度建設規模計劃和土地利用計劃,通過省發改委、省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審核后,將向社會公布。每季度后10日內,各地要將上季度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計劃面積、施工面積、竣工面積、銷售面積、銷售價格、完成投資額等情況匯總后上報省建設廳。 至于各級房管部門,除每季度要發布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和分析外,還要及時、全面、準確地向社會發布經濟適用住房購銷情況和價格變動等信息,讓市民心中有本“明白賬”。 在一些地方有這樣的怪現象;政府批準的土地指標是建經濟適用房,指標下達后開發商享受著經濟適用房的政策,卻蓋著高檔住宅樓。鑒于此,河南省三部門特別強調,凡政府提供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的,其建設項目法人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嚴禁以經濟適用住房名義取得土地后,改變土地用途,變相搞高檔房地產開發。 為規范經濟適用住房管理,進一步穩定住房價格,河南還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納入政府考核。按照規定,省發改委未審批通過各市、縣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之前,各市、縣一律不得辦理相關手續。經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年度建設計劃執行情況,要作為城市人民政府實施住房保障制度檢查、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編輯:譚捷) 文章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