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滿故宮博物院在大修期間門票維持原價,且售票前沒有對游客進行明確告知,北京商安律所律師雷國亞將故宮博物院告上法庭。記者8月23日從東城法院證實,此案已被正式受理。故宮相關工作人員對此表示,博物院已盡到告知義務。
雷先生告訴記者,2006年8月17日下午,他到故宮參觀,此前他并不知道故宮內一些景點正在修繕,買票時也沒發現明顯公告,而門票價格也沒變化。進入故宮后,他發現太和
殿等正在修繕,工地周圍到處是“施工現場,請勿入內”的牌子。
“我最想游覽的是太和殿,也支付了相應的費用,但卻沒有看到相應的景點。”雷先生說,故宮的施工公示不夠醒目,依據相關法律條款,故宮應退還門票費用。雷先生還說,他在參觀后立即找到相關工作人員詢問,結果被告知售票窗口有提示,他在離窗口四五米遠的地方,確實見到一個14英寸電腦屏幕大小的牌子,上邊寫著故宮正在修繕等。
“那個告示也太小了,我找了半天才發現,且售票窗口處那么多人,大家都急著買票,誰能看到那個告示?”雷先生認為,故宮博物院在銷售門票時未履行告知義務,從而剝奪了自己的知情權,進而影響了原告選擇權的行使,因此請求法院判令其賠禮道歉,并退還門票費60元。
據了解,故宮從4月到10月底,門票價格均為旺季價格60元。關于太和殿、太和門正在修繕的情況,在售票處附近已張貼了施工公示。
對于此事,故宮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故宮在施工前,已召開大規模的新聞發布會,通過媒體發布施工消息,已對游客盡到告知義務。此外,在故宮售票處前貼有告示,告知游客內部正在修繕。而遮擋太和殿的圍擋圖案也是太和殿的大幅噴繪照片,起到一定彌補作用。故宮方面同時表示,他們目前還沒有收到起訴書。 (編輯:王彥艷) 文章來源:北京娛樂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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