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歐盟的馬鈴薯淀粉傾銷幅度在35%-57.1%之間
商務部18日公布了國內第一起涉農產品馬鈴薯淀粉反傾銷案的初裁結果,認定原產于歐盟的進口馬鈴薯淀粉存在傾銷,歐盟各公司的傾銷幅度在35%-57.1%之間。入世后我國農業受到沖擊較大,但因身為個體的農民難有申請反傾銷的能力和途徑,所以此次初裁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馬鈴薯淀粉反傾銷案是由來自黑龍江、內蒙古、青海和甘肅等地的7家企業聯合申請發起的我國第一起涉農產品反傾銷案。本案于2005年12月29日申請,并于2006年2月6日立案。
調查過程:中歐激辯兩大焦點
此次馬鈴薯反傾銷并非一帆風順,歐盟曾提出兩點“評估意見”。一是針對我國申請人資格問題,認為其占全國比例過低,不能代表國內企業。二是認為我國受干旱氣候影響,導致馬鈴薯歉收減產。
對此,商務部給予明確回應。首先,我國馬鈴薯淀粉總產量是指其中的優等品和一等品,不包括紅薯淀粉、土豆全粉等其他產品。其次,根據馬鈴薯的生長特點“耐干旱、耐瘠薄”,以及農業部的統計資料,確定我國馬鈴薯產量并未受到氣候影響。
根據海關統計,從2002年到2005年的調查期內,來自歐盟的馬鈴薯淀粉進口量從19763噸上升至74779噸,平均進口數量年增長率高達56%。然而其進口價格卻呈下降趨勢,近幾年的最低價格為383.69美元/噸。而我國馬鈴薯由于原材料等成本上漲,導致單位毛利逐年減少,2005年比2004年的單位毛利減少了34.99%。再結合其他相關經濟因素和指標,商務部認定馬鈴薯淀粉低價進口造成了國內產業的實質損害。
中方律師:初裁令數十萬農戶得益
代理此案的北京博恒律師事務所律師之一的曾新祥向晨報介紹,國內馬鈴薯淀粉生產企業大多分布在邊遠地區,可以說每家企業都關系到十多萬戶農民的生計問題。
曾律師還表示,為避免農民再遭受新一輪傾銷的危害、蒙受“雪上加霜”之苦,企業和律師事務所等方面都花了大量人力和財力收集證據,爭取在今年馬鈴薯收獲之前完成調查。現在商務部趕在8月中旬公布了初裁結果,對各企業來說都是非常好的消息。據介紹,本案立案時間僅用了1個月,是我國商務部立案最短的反傾銷案。
此次聯合申請反傾銷立案的青海威思頓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銷售部負責人也表示,這是中國企業在農產品領域保護自己利益開展的反傾銷活動,完全符合WTO《反傾銷協定》的有關規定。
商務部:將探索農產品反傾銷難題
盡管初裁獲勝,但農產品仍然是我國反傾銷的薄弱環節。商務部產業損害調查局宋和平副局長日前接受晨報采訪時表示,“對歐盟馬鈴薯淀粉發起的反傾銷調查,是針對初加工農產品實施反傾銷立案調查的成功案例。”不過,由于我國農業人口眾多,生產規模小而分散,加之對反傾銷規則缺乏了解,搜集證據相對較困難,發起反傾銷調查的難度確實很大。因此商務部對農業領域的傾銷和反傾銷問題一直十分關注,也在研究和探索。
宋和平表示,今后我國企業和農戶如果發現國外農產品向我國出口時存在傾銷,就應當積極搜集國內產業是否因此受到損害的證據,并主動向調查機關提出申請,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編輯:譚捷) 文章來源:解放網·新聞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