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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企業應如何從業?國家商務部發通知予以規范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8月09日 15:18 中國消費網

  中新社北京八月八日電(記者 俞嵐)直銷企業如何從事直銷活動?今天,商務部公布“關于加強管理直銷企業從事直銷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以規范直銷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商務部在“通知”中規定,企業申請直銷經營許可時,應提交其在擬從事直銷地區的服務網點方案。依法取得直銷經營許可的直銷企業應于批準文件下發之日起六個月內,按
其上報并經核準的服務網點方案完成服務網點的設立;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應會同服務網點所在地的區、縣商務主管部門對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已設立的服務網點進行核查,并將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核查結果一次性報商務部備案。直銷企業不得在未完成核查和備案前開展直銷活動。

  商務部還規定,直銷企業應嚴格按照《直銷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依法開展直銷培訓活動。直銷企業培訓員應嚴格按照《《直銷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依法從事直銷培訓。企業在申報直銷經營許可過程中,如處于民事訴訟(仲裁)之中,司法(仲裁)機關審理(仲裁)結果可能導致股權、資產、保證金發生變化,或繳存的保證金已被司法機關凍結,商務部將終止受理企業的申報。

  商務部的這份“通知”說,直銷企業應嚴格按照《直銷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地向社會公眾披露相關信息,并向商務部、工商總局報備。嚴禁直銷企業高調炒作,誤導消費者。如有違反,暫停直銷經營許可;經告知拒不改正的,商務部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直銷企業的投資者、股權、注冊資本、直銷員計酬制度、市場計劃報告書等事項發生變更,須符合《直銷管理條例》規定,并報商務部批準。對不再符合直銷經營條件的,商務部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直銷企業擅自動用保證金,或未按規定調整保證金,或繳存的保證金被司法機關凍結,暫停直銷經營許可;經告知拒不改正的,商務部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編輯:王彥艷)

文章來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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