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典地板起鼓引發(fā)索賠 開發(fā)商被判賠2.9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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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8月08日 14:41 中國消費網(wǎng) | |||||||||
楊某花129萬元購買了一套精裝修住房。入住新房后,他因歐典地板質量問題與開發(fā)商發(fā)生糾紛。8月7日,北京市一中院判決開發(fā)商華睿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賠償楊某木地板賠償款、誤工費等共2.9萬余元。 楊某說,他于2004年6月購買了一套北京西壩河北里太陽國際公館精裝住宅。楊某入住后發(fā)現(xiàn)華睿公司安裝的歐典地板起鼓。他多次與華睿公司聯(lián)系地板修理及更換事宜,華睿
華睿公司解釋說,由于當時廠家無貨給,他們給楊某更換的地板是從新房內拆卸下來的,是只鋪過而未用過的新地板。今年1月,華睿公司稱他們已從廠家購買了140平方米新歐典地板,能夠將楊某客廳的木地板全部更換,因而拒絕賠償損失。 經過調查,法院認可了楊某所講述的“地板遭遇”。此外,根據(jù)歐典地板廠家工作人員的說法,楊某最早鋪裝的地板是“德國原裝進口的復合地板”,而華睿公司為楊某更換的木地板則是其自行加工改小后再包裝的,根本不是廠家原包裝地板。法院認為,華睿公司無法證明其有足夠的質量合格、型號相符的歐典地板可供楊某更換,因而應賠償。 (編輯:盛秀華) 文章來源:央視國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