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所發布通知 市價申報等將于8月7日起實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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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8月03日 12:28 中國消費網 | |||||||||
2日,上證所向會員發布了《關于認真做好市價申報等業務實施的通知》。《通知》稱,上證所將自8月7日起新增市價申報、調整申報價格控制、完善交易公開信息內容等新業務、新做法,要求各會員單位做好準備。 《通知》表示,各會員單位應根據《交易規則》的相關條款做好業務實施相關準備工作,并通過所屬證券營業部向投資者進行廣泛宣傳,使其了解新業務的要求與操作方法。
作為上證所新《交易規則》的重大創新之一,市價申報等新業務并未在7月1日,即《交易規則》的生效日同時施行,而是延后到8月7日生效。據稱此舉為保證會員單位及其營業部柜面系統變更的順利實施。 “市價申報是以現在的即時價格申報,而以前的限價申報則是指在漲跌幅范圍內的任何價格都可申報。”上海睿信投資公司董事長李振寧在接受上海東方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允許市價申報豐富了股票的買賣方式,使交易手段更多樣化。此項業務在一定程度上將更加方便主力、投資機構等大筆資金的交易運作,對于普通的中小投資者而言,意義則并不明顯。《交易規則》同時分別規定了在集體競價階段和連續競價階段,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的有效申報價格。在集體競價階段中,股票交易申報價格不高于前收盤價格的2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盤價格的50%;基金、債券交易申報價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盤價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盤價格的70%;集合競價階段的債券回購交易申報無價格限制。 此外,連續競價階段中,申報價格不高于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的90%;同時不高于上述最高申報價與最低申報價平均數的130%且不低于該平均數的70%;即時揭示中無買入申報價格的,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最新成交價格中較低者視為前項最高買入價格;即時揭示中無賣出申報價格的,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最新成交價格中較高者視為前項最低賣出價格;當日無交易的,前收盤價格視為最新成交價格。另外,根據市場需要,上證所可以調整申報價格限制的規定。 (編輯:王彥艷) 文章來源:中國證券網/東方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