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開出49萬滯納金罰單 合法但不合情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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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27日 08:01 中國消費網 | |||||||||
天價滯納金糾錯成本遭質疑 年利率約是銀行利率的507倍 車主:把車賣了也不夠數 交通部門:天價罰單有法可依 7月23日,滎陽市一輛吊車養路費滯納金總額達到49萬多元。一舉打破了半個多月前
面對天價罰單,車主認為把車賣了也不夠數,甚至產生破罐破摔心理。交通部門的解釋是:滯納金是按照每日1%計算的。是有法可依的。 而理財專家算了這樣一筆賬:銀行一年期活期存款的利率是0.72%,滯納金的年利率是365%,約是銀行利率的507倍! 糾錯成本如此之高,有專家認為其合法但不合情理,亟待規范。 49萬滯納金罰單破“紀錄” 7月21日,鄭州市交通規費稽查處稽查人員接到舉報:一輛車牌為豫A11993的小吊車在滎陽市某建筑工地出現,該車自1992年購車以來,一直沒繳養路費。 當晚7時左右,在滎陽市汽車南站停車場,稽查人員查獲該車。經過雙方將近20個小時的“爭執”,稽查人員在22日下午3時左右,將該車帶回鄭州。 經稽查人員調查,該車屬省地礦局第二水文地質工程隊車輛,已該報廢,但至今沒交過交通規費。 根據征稽收費標準,豫A11993小吊車從2003年2月1日至今,應交納養路費本金59040元、滯納金389894元、罰款177120元,還應交附加費本金22960元、滯納金75813元以及運管費本金7872元、滯納金25993元、罰款1000元,共計約76萬元,這還不包括對報廢車輛上路處以3倍漏稅額的罰款。 也就是說該車的滯納金達到49萬元,一舉打破了半個多月前40萬元的滯納金紀錄。7月5日,鄭州市交通規費征稽處向社會公布了17家欠費大戶名單。在17家欠費大戶中,河南寶馬運輸有限公司一輛載重為15噸的自卸貨車成了欠費“冠軍”。該車從2002年3月1日欠費,截至今年6月30日,共計欠費78.1915萬元,其中滯納金40萬元。 “這是我買的二手車,一共才花了8萬多元錢。這下一下子要70多萬元,滯納金就差不多50萬元,這也太多了吧?”張偉對這個“賬單”頗為不滿。 稽查人員的解釋是,滯納金是按照日率1%征收,完全是依法征收。 [車主困惑] 想補繳但代價實在太高 無獨有偶,鄭州市市民朱先生對高額的滯納金也存在著疑問。 6年前,鄭州朱先生買了輛價值10萬元左右的別克轎車,為了節省開支,幾年里,朱先生一次也沒有繳養路費。 每隔一段時間,朱先生都會想辦法辦一個臨時牌照,或者找一些偏僻的道路行走,6年里,居然沒有被交通部門查到過。 “我在新密開了小公司,剛買車的時候經濟緊張,所以想省點錢。現在公司紅火了,成天提心吊膽地開車很難受,也很影響公司形象,我就琢磨著讓我這車‘從良’。”朱先生說。 朱先生咨詢了一下才知道,這6年多(78個月)他共偷逃養路費7020元。但是后面的數字讓朱先生嚇了一跳:一旦自己的車被查到,還需要繳滯納金和罰款8.7499萬元。 “現在就是把車賣了,也不夠這個數呀!”朱先生一看車已經被他逃養路費“逃沒了”,趕緊轉身跑出了車輛規費征稽大廳。 “現在是騎虎難下,補繳養路費吧,光繳滯納金和罰款就抵上車子的價錢了,現在只有破罐子破摔了,如果有一天被查到,就把車子給他們。”朱先生說,“滯納金真是太離譜了!” [計算方法] 年利率約是銀行利率的507倍 “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很同意朱先生的看法。滯納金每日的金額1%看起來不起眼,但它們產生利息的速度比得上高利貸!”中國銀行一位姓安的主任說。 安主任分析說,滯納金的日利率是1%,年息就是365%,而現在銀行的年活期存款利率為0.72%,這就是說滯納金利率約是銀行利率的507倍。 那么滯納金到底是怎么算的呢?幾天前,在交通規費征收大廳咨詢時,一位工作人員說,如果鄭州市一位市民購買了一輛半噸的新轎車(如富康車),按規定,該車一個月的養路費為90元,一年為1080元,如果一次繳清一年的養路費,只需繳納900元。 如果這輛新車今年拖欠一年的養路費,被交通部門查到后,本金、罰款、滯納金三項合計,將要繳納費用近6000元!其中,滯納金又占絕大部分,如果再拖欠,就成倍翻番,因為養路費一旦拖欠,其滯納金則“驢打滾”似的翻番。 對于滯納金的算法,鄭州市征稽處稽查科科長蔣守義處長說,欠養路費半年時,滯納金是所欠本金的1倍;欠1年時,滯納金是所欠本金的2倍;欠兩年時,滯納金是所欠本金的3.8倍。 “交通規費的算法很麻煩,反正欠的時間越長,滯納金就會越多,其增長速度也越快,會對車主造成很大的損失。”蔣科長說。 [交通部門] 天價罰單有法可依 那么,如此高額的滯納金收取標準是否有據可依呢? 蔣科長說,車輛欠繳養路費,一旦被查到就收取滯納金,這是根據1992年1月1日,國家計委、經委、交通部、財政部聯合發布的《公路養路費征收管理規定》執行的。 其中二十一條規定:滯納金的收取是按天計算的,每天的數額為當月養路費的1%。 其實施《辦法》規定:對偷逃費用的車輛,除要繳本金外,交通部門還要對其罰款。偷逃養路費3個月以上的車輛,將處以應繳養路費50%的罰款;連續偷逃6個月以上,處以應繳養路費50%~100%的罰款;對無牌行駛和報停后行駛的車輛,一律追繳全額養路費,同時處以應繳養路費2倍的罰款。 (編輯:譚捷) 文章來源:河南報業網-河南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