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4迎春拍賣會”預展上,參觀者房先生在觀賞中不慎將展柜玻璃撞碎,導致柜內擺放的清乾隆清花折枝花卉六棱瓶掉在地上摔碎。保險公司辦理了120萬元理賠后起訴至法院,要求肇事者房先生賠償。昨天,宣武區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此案,房先生之前稱此花瓶為贗品,但經法院鑒定確認此瓶系原物。后房先生要求追加翰海公司為第三責任人。
2004年1月7日,翰海公司在北京京廣中心舉辦了“2004迎春拍賣會”預展。房先生
在古董珍玩展廳參觀時將一展柜櫥窗玻璃撞碎,致使展柜內擺放的一件拍品— —清乾隆清花折枝花卉六棱瓶掉在地上摔碎。該瓷瓶的保額為120萬元,該價格經北京市文物鑒定委員會確認。
在第一次庭審中,房先生提出這是贗品,堅持對破損花瓶真偽進行檢測。在昨天庭審伊始,法官即宣布了檢測結論,破損花瓶符合清乾隆陶瓷特征,法庭最終確認破損花瓶系原物而非贗品。隨后,雙方圍繞究竟該由誰承擔責任展開了激烈爭論。房先生認為,翰海公司沒有按照有關規定使用防暴玻璃展柜、防彈玻璃展柜,未對文物盡到完全的妥善保管義務,應對此次事件負責!氨kU公司在理賠中存在過錯,因為究竟由誰承擔責任尚未確定,且花瓶足部有小修,120萬元的估價明顯過高。”房先生的代理人說。房先生在庭審最后請求追加“責任人”翰海公司為第三人。
據悉,法院將對本案改日再審。 這樁“‘看破’古瓶天價索賠案”結局究竟如何?本報將繼續關注。 (編輯:李旭波) 文章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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