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瑛欠物業費被強制執行 執行款已交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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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21日 08:53 中國消費網 | |||||||||
本報記者陳宇航報道 朱明瑛與物業糾紛一案二審敗訴,昨天記者從朝陽法院獲悉,在物業公司強制執行的申請下,朱明瑛所欠的22774.56元物業費和1204.65元的延期付款的損失被法院強制執行。去年10月,因著名歌唱家朱明瑛欠繳物業費,北京建國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將她告上法庭,去年11月,朝陽法院一審判決朱明瑛給付北京建國物業管理有限公司2004年6月至2005年10月的物業管理費22774.56元及延期付款的損失1204.65元。朱明瑛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今年5月,市二中院作出終審判決,朱明瑛再次敗訴。二審后,朱明瑛一直沒有主動執行法院的生效判決。7月12日,北京建國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向朝陽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 經法院執行法官做工作,朱明瑛于本周一(7月17日)將全部執行款送交法院。 (編輯:譚捷) 文章來源:華夏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