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87種抗腫瘤藥實行最高限價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4日 14:18 大洋網-廣州日報 | |||||||||
本報訊 (記者李婧 通訊員藍嵐)記者昨日從廣州市物價局獲悉,從6月30日起87種抗腫瘤藥物實行最高限價,最小零售包裝在采購價基礎上加價率不得超過15%,而最小零售包裝采購價超過500元的,加價不得超過75元。 據悉,此次87種抗腫瘤藥物是在此前國家發改委發布的抗腫瘤藥物代表品實行最高限價的基礎上,根據《藥品差比價規則(試行)》的規定制定出來的,是國家發改委公布的抗
藥品價格要在醒目位置公示 記者發現,此次限價的阿霉素、氮芥、順鉑、司莫司汀等藥品為醫院藥房常用產品,物價部門規定,在國家重新統一公布前,各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經營單位可在臨時最高零售價格內降價銷售,同時必須將本單位銷售附表所列抗腫瘤藥品的價格在醒目位置公示。市民可上廣州價格信息網(www.gzwjj.gov.cn)進行查詢。 而此次公布的藥品在2006年6月12日前已實行招標采購的,在不高于規定的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實際加價率也要符合上述規定。屬于本次調整價格范圍的抗腫瘤藥品,但至今在物價部門的文件未列明而市場仍有銷售的劑型規格以及新上市銷售的劑型規格,有關生產經營企業應及時上報省物價局重新核定價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