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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家贈品也有質量責任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8日 10:04 北京晚報

  本報訊(記者楊濱)得到贈品的細心消費者卻發現,個別商家“贈送”的商品與正品存在著不同,比如沒有相應的生產日期等產品標注。對此,中國質量萬里行促進會今天上午發布投訴警示:廠家“贈品”也不能免除質量責任。

  消費者曲女士向質量萬里行投訴維權辦投訴說,她于今年5月12日在中友百貨購物時,參加了歐珀萊化妝品“買足420元就有贈品”的促銷活動,得到了5件贈品(試用裝防曬用
品),可到家后卻發現贈品沒有生產日期、保質期和封簽。

  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有關人士也告訴記者:“非賣品”和“賣品”只是商家自己的說法,不管什么稱謂,只要產品一進入市場,就必須遵守國家《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而且這種所謂的“贈品”如果出現了質量問題,給消費者身體健康帶來嚴重后果的,依據《產品質量法》還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同時提醒消費者:對商家提供的讓利“贈品”也要格外留心,看其是否符合國家產品相關規定。質量萬里行就曾經發現個別商家用庫存積壓產品、過期產品、次品甚至是假冒偽劣產品提供給消費者進行促銷。消費者如遇到類似情況,可持票據到質量萬里行促進會投訴

維權辦投訴。投訴熱線:010—6315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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