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消委會旅游警示 游客應注意四大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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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3日 13:57 中國消費網 | |||||||||
廣州市消委會昨天發出旅游消費警示:要小心旅游“衣食住行”陷阱! 陷阱一:報名地點不同團費差一半 案例:廣州天河區的聶先生前不久和新婚妻子報名東南亞游度蜜月,在一家旅行社報了東南亞游豪華團。旅行團出發后,細心的聶先生發現,同一團的團友報名費用卻各不相
警示:消費者選擇旅游社就同一線路最好要“貨比三家”,參考各家旅游社的價格,如加入豪華團,事前和旅游社簽約時,可以把相關待遇、路線、參觀景點等列明并約定賠償標準。 陷阱二:自費項目竟是看黃色節目 案例:馮小姐去華東旅游時,遇到當地導游要求他們參加當地的一些自費項目,馮小姐不感興趣,拒絕了導游的“好意”,結果導游面色一變,說不參加自費項目也不能呆在車上,要等看完節目的游客回來后才能上車。馮小姐只能不情愿地去參加了導游介紹的節目,結果一看,居然是黃色節目! 警示:消費者在參團前可以記住旅游社的電話,發現問題可第一時間反映情況。 陷阱三:說是四星賓館卻像回到“舊社會” 案例:張先生春節后到北方旅游,和某旅行社簽訂的合約里寫明,可以享受四星級住宿標準和25元每餐(正餐)的標準。但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城市,張先生發現自己好像回到了“舊社會”:住的所謂四星級賓館馬桶漏水,半夜起來鼓搗馬桶,結果還是臭氣沖天,一夜沒睡好。吃飯的時候,一般8個人一桌的標準,導游硬是讓三桌人并成兩桌,導致很多人吃不飽。 警示:消費者在和旅行社簽訂合約時,最好明確這些衣食住行的標準,如果有縮水,消費者有權索賠。 陷阱四:飛機換成破中巴 案例:在四川旅行的時候,賀女士一行本來應從某景點飛回成都,但導游卻以“買不到飛機票”為由,要游客乘坐豪華車回成都。賀女士等只能接受安排。但導游實際安排的卻是一輛破中巴,結果所有游客一路顛簸回到成都,剛剛來得及坐飛機! 警示:到地方后擅自改變交通工具,導致消費者時間、金錢受損,旅游社除了應該補足換交通工具后的差價外,還應該賠償消費者因時間誤差造成的損失等。(編輯:李衛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