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生產者、汽車銷售商:汽車是普通消費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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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3日 09:39 中國消費網 | |||||||||
汽車屬不屬于生活消費品?6月21日晚,記者查看了中國消費網四川頻道展開的網上調查結果。截至當天晚上10時許,共有1310人投票,其中,661票贊同家用汽車屬于生活消費品的觀點,占到總投票人數的50.46%。649人認為奢侈品也應適用《消法》,占到總投票人數的49.54%。沒有投票人認為汽車不屬于生活消費品。 “花錢買商品,商家當然要為賣出的商品負責。不能因為商品的價格而免除商家的
“購車消費當然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北京亞運村汽車交易市場商務信息中心經理郭詠認為,“隨著經濟的發展,生活消費品的概念還逐年升級,目前,家用轎車已逐漸成為日常交通工具,由原來的非生活消費品變為生活消費品,雖然不是必需生活消費品,但它起碼應該屬于生活消費的范疇。” 北京舊機動車交易市場辦公室王萌認為,家用轎車屬于生活消費品。他同時建議,有必要對《消法》規定的生活消費進行解釋,進行較為全面、科學的界定。 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副主任陳偉農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滿足個人生活需要的汽車就是日常消費品,應該受到《消法》的保護。汽車越來越多地步入普通家庭,顯然已經成為普通消費品。雖然我國汽車保有量和人口數量比較起來還比較低,但不能因此就認為它不是普通消費品。 神龍汽車有限公司公關部經理孫全告訴記者,汽車本身具有雙重屬性,既可以用來滿足日常生活、工作需要,也可以作為生產工具,具體要看購買者是將它派做什么用途,如果是用來滿足日常代步需要,那還是消費品。 上海通用汽車有限公司客戶關系高級經理劉向東則向記者表示,汽車是高檔消費品,但是高檔消費品也是消費品,也應該受到《消法》的保護。(編輯:李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