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水電開發遭環保人士抵制 調整方案暫無后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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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1日 07:49 中國消費網 | |||||||||
2006年6月18日晚,北京城北二環附近一個僻靜的小院里,民間環保人士張峻峰、王瑞卿、姚遙、金嘉滿等人作為原告方,分別在一份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為被告的《行政訴狀》上簽下自己的名字。 19日,原告代理律師、北京陳岳琴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岳琴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示,她將于6月21日將這份訴狀公之于眾。
《行政訴狀》,說的仍然是各方爭論了將近三年、陳舊而又熱門的話題——怒江水電開發,但這是繼6月5日國家環?偩指本珠L祝光耀公開表示怒江方案“要做大的調整”以來,民間人士對怒江問題最強烈的質疑,也是三年來怒江問題的爭議首次上升到訴訟層面。 《行政訴狀》稱,2004年11月,國家環保總局會同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對怒江中下游水電站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審查并形成審查意見的行為及結果,違反了我國《環境保護法》和《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訴狀要求判決撤銷該審查意見,并“判令被告立即制止有關單位在怒江中下游進行的水資源開發前期勘探行為! “我覺得真正應當成為被告的不是國家環保總局!币晃徊辉敢馔嘎缎彰拿耖g環保人士對這份《行政訴狀》評論道。他說,6月5日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祝光耀關于“怒江水資源開發可能作大調整”的講話,畢竟算是個重大利好消息,“說明國家環?偩质亲隽伺Φ摹薄 “大調整”方案為何沒有下文? 無論國家環?偩謶粦敵蔀楸桓,《行政訴狀》還是將人們的注意力拉回到了6月5日。 當天,祝光耀發言過后,對于“怒江水資源開發可能作大調整”的具體內涵,官方再沒有下文,引得各界人士猜測紛紛。 環保人士確信,雖然祝光耀6月5日表示“現在的論證和評價工作還在繼續進行中”,但考慮他說話的場合和背景,調整后的方案應當已經基本形成了。 如果真有“大調整”,最可能的方案便是將十三級開發方案最終限制在四級開發。簡單說,十三級開發與四級開發方案的區別在于:相對而言,四級方案研究和論證相對成熟,對生態環境破壞較小,涉及的社會矛盾也少得多。用一位環保人士話說,四級開發方案是一個“不得以情況下,社會各界能勉強接受的方案”。 但對這一猜測的證實或證偽卻頗為困難。 記者注意到,媒體對此也做出了不同解讀,有媒體以肯定的語氣說,“大調整”就是最終變十三級開發為四級開發;有媒體說,四級開發只是試點做法,是緩和眼下矛盾的權宜之計。 從各方面信息看,“十三級變四級”的說法普遍相似,而究竟是“只開發四級”,還是“先開發四級”,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的各界人士也根本給不出一個明確的說法: 國家環保總局一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官員對“只開發四級”的說法不置可否,“現在我們沒有得到任何信息,也不知道最終方案是什么!彼运饺松矸輰τ浾哒f,“你即使有機會正式采訪我們,也只能得到與祝副局長公開講話一模一樣的口徑。” 自從6月5日以來,綠家園負責人汪永晨就一直在通過“內線”想方設法打聽“大調整”的具體內容,但到記者發稿時為止,她的努力仍沒有什么結果。“一個面向全世界的新聞發布會上發布的消息,其內容卻需要私底下通過‘線人’去打探,令人十分費解和悲哀。”汪永晨說,“由此恰恰更讓人覺得所謂‘大調整’方案就是掩人耳目、暫時緩和矛盾的‘釣魚方案’! 其實,環保人士的類似“打探”工作,從2004年11月國家發改委、國家環保局在北京組織《怒江中下游水電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會議后就開始了。 規模和影響最大的一次,算是2005年8月25日,民間環保人士起草并公布了一封《民間呼吁依法公示怒江水電環評報告的公開信》,公開信盡其所能地羅列了2003年9月1日生效的《環境影響評價法》、2004年3月22日由國務院發布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許可法》、2004年8月10日國家環?偩殖雠_的《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暫行辦法》等等法律文件中的相關條文和規定,以敦促政府有關部門公布規劃及環評方案。 2005年10月,有媒體稱,在反壩過程中站在第一線的地質學家范曉、云南大學亞洲河流中心主任何大明、云南大眾流域于曉剛、綠家園的汪永晨、自然之友的薛野等人均“急于了解新的規劃和環評做了哪些改進,卻苦于沒有透明的信息渠道! 2006年3月18日,國家環?偩帧董h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實施第一天,北京陳岳琴律師事務所向國家環?偩职l出律師函,要求參與怒江六庫電站、馬吉電站、亞碧羅電站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并要求國家環保總局適時公開該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并舉行聽證會。 2006年3月30日,國家環?偩肿鞒雒鞔_回復,“我局將根據國家開發與保護的決策情況,在水電建設之前的環評中依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規定進行公眾參與,從環評角度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 “雖然國家環?偩肿鞒隽藭姹響B,但是,公眾卻感到有點遙遙無期,因為不知道建設項目什么時候啟動!标愒狼僬f。 2006年6月19日,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致函國家發改委有關部門,希望能聽到相關答復。截至記者發稿時,沒有消息傳來。 因此直至目前,除了2006年3月30日國家環保總局的這份書面回復,和6月5日祝光耀的講話,官方沒有任何更具體的表態。 “這是不正常的現象!标愒狼賹χ袊洕鷷r報記者說,“根據我國《行政許可法》及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有關規定,對于怒江水電開發這樣重大且涉及廣泛的公眾利益的行政決策,其決策程序的公開透明合法民主,是必需的,也是法律所要求的。” 陳岳琴說:“怒江作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世界自然遺產地,其寶貴的環境權益不僅屬于怒江當地人民,同時屬于全體中國人民,甚至屬于全世界人民!基于這種普遍的環境公共利益,任何一位公眾都可以行使知情權、參與決策權、監督權等等,要求政府依法行政!” “大調整”之說果真是個“緩兵之計”? “十三級與四級之爭”由來已久,環保人士對于“大調整“方案的猜測和擔心也并非沒有根據: 2003年8月《怒江中下游水電規劃報告》通過國家發改委主持的專家評審,從而確定十三級開發方案以后,正反雙方經過幾輪激烈交鋒。最終,2004年2月18日,溫家寶總理就怒江水電開發問題做出“慎重研究,科學決策”的批示。至此,反壩人士似乎占了上風。甚至有人將溫總理的批示理解成“規劃被叫!薄 然而,2004年10月,便有媒體報道,“怒江水電開發已基本上得到了國家有關部門的審批。但是,規劃作了一些細節上的改動。可能不會建十三級,一些地方還要進一步考察,研究,調整。”這一說法應當是“十三級變四級”的雛形。 2004年11月,國家發改委、國家環?偩衷诒本┙M織了《怒江中下游水電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會議,推薦“近期開發四級”。這只是會后傳出的“小道消息”,沒有得到官方正式認可(國家環保總局的官方說法是“形成了審查意見”),但其中透露出的信息更接近于“先開發四級”。 中科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員李勃生,曾以專家身份參加了那次評審會。2006年6月16日,李勃生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說,“最終只開發四級的說法沒有根據!崩畈硎,甚至評審會根本就沒有形成最終審查意見,“后來我退出了評審,有沒有再評審就不知道了”。 大家猜測一段時間后,2005年11月,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副秘書長張博庭對媒體透露,(怒江水電)工程規劃已經通過環?偩值沫h評審批,即將遞交國務院。與第一次的規劃相比,十三級水壩現在變成四級。他強調,“但并不是規?s小,而是先批了四級! 2006年1月11日,香港《文匯報》報道稱,“權威人士向本報透露,怒江水電規劃環評已經結束審查工作。審查小組形成的審查意見指出,從流域規劃、保護生態環境出發,在近期怒江中下游兩庫十三級開發方案宜先開發四級,即馬吉、六庫、亞碧羅及賽格! 報道還說,“先開發的四級,有一定的試點性質,且避開了移民及生態問題爭議比較激烈的地區。” 事情似乎在向環保人士不希望看到的方向發展。 “如果是‘先開發四級’,再進行后續開發,那么現在的方案與溫總理批示前就沒什么兩樣!”環境咨詢專家馬軍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說,“2003年8月的《怒江中下游水電規劃報告》雖然是十三級開發方案,但本來也不可能同時開發十三級! 記者在2003年第10期《水能技術經濟動態》(中國水電學會水能專委會主管,全國水能技術經濟信息網主辦)上看到了關于《怒江中下游水電規劃報告》評審會的內容記載,其中有這樣的表述,“怒江水電開發勢在必行,在國家批準之后應盡早開展下階段的前期工作,特別是盡快開展六庫、亞碧羅、賽格、馬吉四個近期工程……” 這里提到的六庫、亞碧羅、賽格、馬吉四個工程,正和目前各界爭論中所指的四級方案完全吻合。 怒江百姓被蒙在鼓里? 今年2月,汪永晨第四次到怒江。 “我就想問問當地老百姓知不知道什么叫水壩。”2006年6月9日,汪永晨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說。 結合所見所聞,汪永晨感慨道,“當公眾還在期待著公示有關怒江的規劃環評報告,期待著有關怒江的聽證會召開時,怒江邊已有多處彩旗招展地開始了大規模挖山開江的勘探。因為‘勘探’,頁巖被‘撕碎’了,堆在了峽谷與江的結合處,山巖破碎,公路阻斷,江的綠被染成了江的黃。” 在為期兩周的采訪中,汪永晨隨機訪問了將受六庫、亞碧羅、碧江、馬吉工程影響的100戶潛在移民。 “我向100戶潛在移民提出的問題是:知道要搬遷嗎?從哪里知道的?修水電站要影響到你們的生活,政府或有關部門是否征求了你們的意見?是否了解補償的標準?搬遷有什么具體困難和擔心?修水壩能解決你們的貧困問題嗎?而得到的答案遠遠超出了我的想象! “超出想象”的答案是:當地老百姓對政府高度信任與依賴,但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命運將被怎樣安排,更不知道什么叫知情權。 “怒江要建水電站的事,國內外媒體報道已近三年。而怒江沿江的老百姓,除了六庫邊上的小沙壩村四年前在村頭貼了一紙告示,不準再修新房子,否則不予賠償,鎮里給開了一次會通知他們要修水電站會淹掉他們的房子和地以外,其他所有沿江的人對于修電站和搬遷、賠償的事情都不太清楚。松塔電站潛在移民、西藏察隅縣察瓦龍鄉龍普村村支部書記阿格居然說,他是從一位在當地寫博士論文的美國人那里知道水電站的事情的。”汪永晨說。 2006年6月20日,汪永晨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她請的“內線”仍沒有打探到“大調整”的具體方案,但國家發改委再次表態說,怒江開發不僅是解決能源問題,也是解決人的問題。 “地質勘探早在三年前就已經開始,可是對移民問題的調研、論證和解決方案始終沒有跟上,當地百姓和社會公眾一直得到不到必要的信息,這能算是在‘解決人的問題’嗎?”汪永晨問。(編輯:譚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