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協和醫院違反診療常規 4歲盲童索賠280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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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5日 11:07 中國消費網 | |||||||||
一名4歲幼童近日將北京協和醫院推上北京二中院被告席,指責醫院違反診療常規,導致自己雙目失明,要求醫院賠償280余萬元。昨日,協和醫院醫務處一工作人員稱,無證據證明醫院有過錯,損害后果或許與幼兒體質有關。 今年4歲的曉杰2002年1月出生在協和醫院,由于早產,被送進新生兒科治療。
曉杰在起訴書中稱,醫院在沒有告知家長吸氧可能產生損害后果的情況下,從2002年1月26日至2月11日,讓曉杰連續吸氧16天。 事后,醫院明知長時間吸氧會導致患兒發生視網膜病變,但沒有對曉杰進行眼底檢查。2002年7月,曉杰被診斷為雙眼早產兒視網膜病變,隨后,曉杰隨父母赴日本福岡大學醫院進行治療,因未在患病早期及時進行干預治療,手術最終失敗,曉杰雙目失明。 曉杰的父母認為,協和醫院嚴重違反診療常規,其不負責任的行為導致曉杰雙目失明,請求賠償280余萬元。目前,北京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昨日,協和醫院醫務處醫患關系科郭先生在電話中表示,目前無法確定是否為醫院的責任,因為曉杰是早產兒,與正常兒的視網膜有差異,患病的幾率是正常兒的多倍,因此不排除因為其個體原因造成雙目失明。 郭先生介紹,目前,雙方都還沒有對此事申請做醫療事故鑒定,無法證明醫院是否超出了行業慣例。他認為,如果最后證明在慣例允許范圍內,醫院是不需承擔責任的。(編輯:盛秀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