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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醫生將手術鉗遺留在病人腹內9年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4日 08:03 中國消費網

  鐘玉才,現年54歲,家住簡陽市踏水鎮石炮村6組。鐘玉才1997年在金堂縣第三人民醫院做過子宮切除手術后,她的身體就每況愈下:腰脹、肚痛、解不出大便,有時甚至還會屙血……9年來,她根本就沒有停過藥,到附近鎮上的衛生院打B超,卻未見任何異常。直到今年2月21日她才發現自己的腹內竟然有一把手術鉗!

  鐘女士:沒錢做手術耽誤9年

  今年3月,鐘女士專程到川大華西醫院做了一次檢查,醫生證實鐘玉才“盆腔內金屬樣異物(止血鉗),右齒斷裂”。那把鉗子究竟從何而來?昨日,鐘女士告訴記者,她在金堂縣第三人民醫院做的子宮切除手術,是唯一的一次腹腔手術,因而鉗子肯定是那次手術留下的。鐘女士說,9年來,為了給她醫病,她的丈夫一直在成都打工,她的兒子從15歲起遠走遼寧葫蘆島掙錢。而因為沒有錢做手術,那把鉗子至今還留在她的腹中。

  醫院:承認失誤 愿意賠償4萬

  昨日下午3時,金堂縣第三人民醫院行政副院長劉西江在電話中告訴記者,“事隔9年,鐘玉才才來索賠,她這期間是否到其它醫院做手術還說不清楚。”盡管如此,該醫院還是愿意進行賠償,但醫院的承受能力是4萬元以內,“鐘玉才第一次來找我們,要價180萬,簡直是漫天要價嘛!”他稱,當事的兩名醫生因為這次醫療事故已經調離該醫院,醫院曾建議鐘女士立即做手術將鉗子取出來,被鐘拒絕,因而不能剖腹鑒定傷殘等級,鐘女士的索賠因而缺乏科學的依據。對于手術失誤的原因,他表示,一是主刀醫生太大意,二是醫院缺乏專門的在手術時清點醫療器械的“器械護士”。

  律師:訴訟期間將開腹取鉗

  

  由于雙方協商無果,鐘女士找到了成都發現律師事務所的李剛律師。“9年來是否造成傷害、是否構成傷殘,是雙方爭議的焦點。”李律師稱,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案屬于典型的醫療事故,金堂縣第三人民醫院應當對其承擔民事責任。下周,他將把金堂縣三醫院起訴至金堂縣人民法院。訴訟期間,傷殘等級鑒定——也意味著開腹取鉗手術——將進行。就劉院長“還說不清鉗子究竟是哪家醫院做手術時留下來的”一說,李律師稱,根據舉證責任倒置原則,鐘女士是否到其它醫院做過第二次手術,這需要金堂縣第三人民醫院來舉證。而鐘女士則稱自己將向金堂縣第三人民醫院索賠50萬元。 (編輯: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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