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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乙肝歧視第一案開庭 被辭大學生起訴單位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4日 07:36 中國消費網

  因攜帶乙肝病毒失去工作 打官司討回“一個正常人的尊嚴”

  僅僅因為自己是乙肝病毒攜帶者,畢業生楊某到手的工作“泡了湯”,并感受到了無法容忍的歧視。為了討回應有的權利和“一個正常人的尊嚴”,楊某將用人單位告上法庭。

  昨天下午,本市河東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起備受關注的“天津乙肝歧視第一案”。為了支援楊某,“肝膽相照論壇”網站的二十余名網友昨日一早從全國各地趕來本市,旁聽了該案。在主審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雙方交換了證據并各自發表看法。兩個小時后,法官宣布休庭,將擇期繼續審理。

  案件緣起

  原告:我被單位單方面辭退

  楊某,男,25歲,四川人,2005年畢業于西南交通大學土木工程專業,全家舉債讓他讀完大學,至今仍欠銀行助學貸款和學校學費(協議兩年內還清)。2004年12月27日,他在畢業前夕,與被告中鐵電氣化勘測設計研究院(天津)(以下簡稱中鐵研究院)、西南交通大學三方簽訂了高校畢業就業協議,中鐵研究院同意楊某到該單位工作,雙方還具體約定了報到時間、面試期及薪金待遇等。2005年7月10日,楊某和幾名同學如約到該單位報到,兩天后開始接受集中培訓。8月3日,他參加單位統一組織的體檢,在這次體檢中,楊某被查出攜帶乙肝病毒(乙肝小三陽)。

  據了解,同去體檢被查出攜帶乙肝病毒的還有楊某的3名同學(他與一名同學是小三陽,另兩人是大三陽)。在同學們印有手印的情況說明中有這樣一段描述:“原來我們去的時候,大家都是一張桌子一起吃飯,后來復查過后,院領導便對我們4人進行了‘隔離’,吃飯必須用一次性的方便飯盒,不能和其他員工用共用的餐具,并且要求我們不能與其他人在一起!當時,我們就有了一種被歧視的感覺,相當難受。”

  被安排到市傳染病醫院復查的一周后,復查結果出來了,結果顯示楊某的DNA指標小于1000,屬于正常,且肝功能正常。但是,中鐵設計院仍然以初檢醫院(第三醫院)的乙肝小三陽結果為由,拒絕與楊某等人簽訂勞動合同,并單方解除了三方簽訂的就業協議,將楊某的人事檔案退回了學校。

  楊某稱,事情發生后,他和同樣被查出有問題的同學一起到天津傳染病醫院詳細咨詢了傳染病學專家,專家明確告訴他們,小三陽的結果只說明他們是乙肝病毒攜帶者,肝功能檢查正常即表示他們不是乙肝病人。此后,他又回到四川,到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西南地區最大的醫院之一)檢查并咨詢了專家,得出的結論同樣如此,即自己僅僅是“非活動性乙肝病毒攜帶狀態”。專家稱,這種情況只是不適合飲食和嬰幼保健兩種工作,傳播方式也是血液、母嬰和性途徑,正常吃飯等生活、工作接觸都不會傳染。

  “我幾次三番找院領導說明上述情況,但是,他們依然明確表示拒絕恢復協議。”無奈和絕望中,楊某登錄了全國最著名的乙肝公益網站“肝膽相照論壇”,向網友訴說了自己的遭遇,沒想到很快便引起了網友的熱烈反響。楊某發現,很多人都有著和自己類似的受歧視經歷,在大家的支持和鼓勵下,他決定用法律手段討還尊嚴。

  今年5月24日,楊某以用人單位違約為由將中鐵研究院起訴到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法院,訴狀中楊某認為,他并非乙型肝炎病人,身體狀況符合被告單位設計工作的要求,但被告以原告的體檢結果單方面將原告確定為乙型肝炎病人,拒絕與原告簽訂勞動合同,違反了《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條“不得歧視病原攜帶者”的規定,違反了協議的有關規定,特請求法院判決被告賠禮道歉、繼續履行合同、承擔精神賠償1元和其他損失2萬余元。

  庭審直擊

  被告:解除協議不違反國家規定

  昨日下午1時許,來自北京、河北等地的“肝膽相照論壇”的網友相繼來到河東區法院門外,大家各自報上網名,很多人聽到對方的網名后開始微笑,熱情把手伸向對方。網友告訴記者:“我們基本都是請假來的,他(楊某)打官司討權益不是一個人的事,這也是在為我們所有乙肝攜帶者爭取在社會上平等生活的權利。”

  著名公益律師、北京中業律師事務所的李方平無償為楊某代理該案。法庭上,楊某及律師出示了多份證據支持自己的主張,其中包括華西醫院的診斷證明和北京地壇醫院專家的鑒定意見,證明楊某僅是處于一種“非活動性乙肝病毒攜帶狀態”,并不是一種疾病,只是不適合餐飲、嬰幼保健等工作。同時,其他幾名被拒簽合同的畢業生也書面作證,稱因乙肝病毒攜帶而遭受了被告的嚴重歧視。

  被告中鐵研究院指派律師參加了庭審,指出該院的做法源于第三醫院的診斷報告,上面明確標明楊某患有“乙型肝炎、小三陽”疾病。因該院經常野外作業,楊某的情況不適合從事該單位工作,不予簽約的做法并無過錯。

  中鐵研究院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王女士在接受采訪時稱,該單位是國有企業,工作性質決定其工作人員經常要集體出差在外,職工們要一起生活、吃住,因此其他職工對患有乙肝等傳染性疾病的病人非常反感。同時,單位在與畢業生簽訂的協議上也明確標明,如體檢遇到不適合工作性質的和嚴重的疾病,畢業生將被退回。王女士表示,第三醫院雖然沒有肝炎科,也不是肝病的專業醫院,但是一家市級醫院,有檢查確診乙型肝炎的資質。為了慎重考慮,單位還安排楊某等人到市傳染病醫院進行了復查,因該院只給了一個指標,便又去第三醫院檢查,答復仍是乙型肝炎,這就是與楊某等畢業生解除用人協議的原因。王女士告訴記者,即使楊某只是乙肝病毒攜帶者,但他不是國家公務員,解除協議也不違反國家規定。

  此外,律師在庭后也向記者表示,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對勞動爭議的訴訟時效是60天,楊某現早已錯過訴訟時機,他的請求不會得到法律支持。該律師同時稱,該單位確實對楊某實施了隔離住宿、用餐,但這并不應簡單地視為“歧視”,單位畢竟要照顧到其他員工的顧慮。

  庭后,楊某對該案的結果同樣表示樂觀,但他同時也表示,該案的輸贏并不重要,他只是希望以自己的努力,為國家的法制建設、社會的文明進步做一份貢獻。即使案件打贏了,他也不一定就會回到該研究院工作,他要做的,只是替眾多遭受過歧視的乙肝病毒攜帶者討回一個尊嚴。

  專家觀點

  “聞肝色變”只是社會偏見

  著名肝臟生化藥理學專家、中國工程院院士劉耕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肝病已經演變成一種嚴重的‘社會病’,應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劉耕陶說,乙肝患者不僅要經受來自身體和經濟上的壓力,更遭受社會歧視的壓力與心理上的困惑。現在不少人“聞肝色變”,這是人們長期以來形成的錯誤觀念和社會偏見。

  “乙肝的傳播途徑主要就是通過血和血制品、母嬰、破損的皮膚和黏膜及性接觸傳播,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觸,如同一辦公室工作(包括共用計算機等辦公用品)、握手、擁抱、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廳用餐和共用廁所等無血液暴露的接觸,一般不會傳染。”劉耕陶說,中國目前有1億多人是乙肝病毒攜帶者,其中很多都是很優秀的人才,社會不給他們施展能力的舞臺,將是巨大損失,有關部門應從政策上大力支持肝病患者,盡力消除社會大眾對肝病患者的歧視心理。

  相關鏈接:

  我國約有1.2億人攜帶乙肝病毒,其中慢性乙肝病人3000萬,是世界第一的乙肝大國。中華醫學會日前發布稱,通過對6個城市隨機調查發現,我國六成乙肝患者飽受乙肝之累,失去獲得理想工作和學習的機會,他們的生活也因此徹底改變。

  2004年,乙肝攜帶者張先著因被安徽蕪湖人事局拒絕錄用公務員而起訴,引起社會廣泛關注,2005年1月20日,國家人事部、衛生部聯合出臺《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取消公務員對乙肝攜帶者的歧視待遇。

  今年3月20日到4月20日,全國人大法工委發布了《勞同合同法(草案)》,向全社會征求修改意見,“肝膽相照論壇”也專門組織法律人士撰寫了萬言建議書遞交給了全國人大法工委。

  (編輯:譚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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