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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發改委清理整頓涉及出租車收費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0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實習記者 劉菲 記者 盧曉平

  為配合新的石油價格形成機制順利實施,切實減輕出租汽車企業和司機負擔,財政部、發展改革委日前發出《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清理整頓涉及出租汽車收費的通知》,要求全國各地進一步開展涉及出租汽車收費的清理整頓工作。

  《通知》指出,清理整頓的主要內容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基金項目,落實國家已公布取消的收費基金項目,減免收費基金,規范各類檢驗、檢測收費行為,禁止強制服務、強行收費,強化監督機制。

  將取消省(區、市)以下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越權設立的涉及

出租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以及省(區、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部門出臺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包括道路運輸年檢費、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工本費、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費等。

  落實國家已公布取消的收費基金項目。各地不得向出租車企業和司機收取運輸管理費、客運管理費、治安費、特殊行業審驗費、機動車輛排污費、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等已公布取消的收費基金項目,也不得收取公路客運附加費。

  規范各類檢驗、檢測收費行為。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按照道路

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出租車進行定期安全技術檢驗,并按照省級價格、
財政部
門規定的具體收費標準收取檢驗費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一律不得再對出租車進行尾氣、噪聲等各種強制性檢測并收取費用。

  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要求,各省(區、市)財政、價格部門應于8月1日前將本地區的清理整頓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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