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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二藥假藥事件進入司法程序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9日 10:35 法制日報

  受害人律師團欲引用“懲罰性賠償”理念索賠

  本報廣州6月8日電 記者 鄧新建 記者今天從有關方面獲悉,連奪10條生命的“齊二藥假藥事件”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同時,由5名

  廣東律師組成的“齊二藥”事件受害人律師團,將“懲罰性賠償”這一理念引入“齊
二藥事件”的索賠中,并就此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建議: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擴大懲罰性賠償?shù)倪m用范圍和標準。

  據(jù)悉,“齊二藥假藥事件”發(fā)生后,廣東律師陳北元與其他4名律師一起,針對該事件成立了一個專門的

維權律師服務團,并將“懲罰性賠償”這一理念引入“齊二藥事件”中,免費幫助“齊二藥事件”受害人通過司法途徑獲得懲罰性賠償?shù)姆杀Wo。

  陳北元律師告訴記者,針對“齊二藥”案所涉及的法律依據(jù)問題,該律師團已于近日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以期擴大懲罰性賠償?shù)倪m用范圍和標準。懲罰性賠償是指對人身安全有特別影響的制造者應該有更嚴格的注意義務。根據(jù)原來最高法院的有關解釋,相關的賠償標準范圍太狹窄,不具備足夠的威懾作用,所以應對其進行擴充,在原來的基礎上加倍賠償,并且沒有上限。

  據(jù)該律師團成員介紹,江蘇省檢察院日前確認,該省泰興市檢察院以涉嫌銷售假藥罪和虛報注冊資本罪,批準逮捕了涉嫌將工業(yè)用二甘醇當做藥用材料供應給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的王桂平。

  廣東省衛(wèi)生廳副廳長、省處理“齊二藥”案相關醫(yī)療事務的工作小組組長廖新波表示,目前院、省一級的醫(yī)療鑒定已經做完,結果已經上交

衛(wèi)生部。對受害者的經濟賠償,目前還是傾向于走司法途徑。但這還需要第三級鑒定,也就是衛(wèi)生部鑒定下來后才能定。省政府、工作小組也已經委托廣東省司法廳成立了一個咨詢小組,向受害者家屬提供法律咨詢。

  有關專家表示,現(xiàn)在已陸續(xù)有地方法規(guī)將醫(yī)療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范圍。根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故意售假引起消費者傷害的,消費者可以獲得產品價格兩倍返還的懲罰性賠償,但對于醫(yī)療中的受害者,這種懲罰性的賠償無異于沒有效果。如果能有十倍甚至百倍的賠償,這在司法上就有可能進行突破。同時,對于這樣一起惡劣事件,應該進行這方面的司法突破,才能達到懲兇治惡、警告后來者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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