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撞上玻璃門縫五針 要求店方賠償部分損失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5日 07:00 北京娛樂信報 | |||||||||
“我正準備走出服裝店的門,可一沒留神,就重重地撞在玻璃門上,血流滿面,眉骨上方被縫了5針。”昨天下午,頭上纏著紗布的靳女士說。她要求店方賠償一些損失。 【顧客】 撞上玻璃門縫了5針
靳女士說,6月2日晚上8時許,她走進中糧廣場一家服裝店,“我看了一會兒后,就往門外走,當時沒留意關閉的玻璃門,一轉身就撞上了。”靳女士說,當時她的右眉上方裂了兩個口子,血不停地往外冒。“我疼得幾乎都麻木了。” 見到靳女士受傷,兩名女店員立即找來紙巾和創可貼,讓她處理傷口,店里的兩名顧客也圍過來為她查看傷口。可由于血流不止,靳女士捂住傷口立即打車奔往同仁醫院。在同仁醫院,醫生為靳女士的傷口縫了5針。記者注意到,醫生在診斷證明上寫著:右眉上方皮膚裂傷,清創縫合。“從醫院出來,已經是晚上12點多了,我用冰袋敷了一夜,傷口才慢慢消了一些腫。” 前天9時許,靳女士來到中糧廣場,找到服裝店要求其提供一部分賠償,但店方的經理一直未能露面。直至晚上,店方的管經理才與靳女士取得聯系,表示自己將把靳女士的情況反映給店方領導,處理結果將在今天中午前給出。 【店方】 玻璃門貼了“拉”字 “現在我的醫療費花去了300多元,以后拆線和換藥什么的還需要花錢,而且這次受傷也對我的工作造成了影響,我希望店方能夠賠償我一部分損失。”靳女士說,事后,她從一位工作人員處聽說,以前該廣場也曾發生過類似的事故,只是顧客撞得并不厲害,也沒有流血。 記者致電該服裝店,一位女工作人員表示已經將靳女士的情況報給了經理,“我們店還從沒有發生過這種事情,其實我們的玻璃門上有大大的門把手,還貼了‘拉’字以及‘營業中’的字樣,已經很醒目了,可能是靳女士沒留意吧。”記者注意到,服裝店的玻璃門十分光亮,“營業中”的字樣是懸掛在另一扇門上,而闖禍的玻璃門上只貼有“拉”字。 【律師觀點】 玻璃門只貼“拉”字不夠 北京中同律師事務所的王律師認為,顧客到商店購物,商店理應提供安全、方便的購物場所,店方的玻璃門應該在醒目位置貼上提醒條,或是提醒標語,以免讓顧客產生誤會,發生撞傷、碰傷的危險。如果僅僅只貼“拉”字,是不夠的。另外,顧客在撞傷后,應該在第一時間把門的情況拍攝下來作為證據留用。 信報記者 陳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