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限制非公有制經濟的相關規定,北京已列出清理時間表,要求年底前完成。這是繼今年3月北京市政府出臺《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意見》后針對政府自身的一項行動。北京市副市長張茅昨天表示,目前北京市尚存在非公有制經濟企業和國有企業待遇不平等、雙方進行不平等競爭的問題。
審查文件確定兩大原則
昨日,北京市政府法制辦、發改委發布《關于全面開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規定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將清理規定的重點,確定為在市場準入、財稅金融支持、社會服務、權益保護和政府監管等方面與《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不一致的規定。國務院這個被簡稱為“非公36條”的規定,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壟斷行業和領域,并承諾提供融資上的支持等,曾在民企中引起很大反響。
《意見》將非公有資本平等準入和享受平等待遇確定為審查文件的原則,規定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而法律法規未禁止進入的行業和領域,行政機關和執行公共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在依法監管、政策把握、提供服務等方面,對非公企業和其他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
目前問題主要是隱性限制
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協會楊端義秘書長表示,目前問題主要是那些隱性限制,比如放開了公用事業,但是在項目招投標的時候設定很高的門檻,像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項目,有的規定參與招投標的企業必須具備從事此類工作幾年或者幾次以上的資格,事實上此類項目以前從來沒有放開過,非公有制企業根本不可能滿足這種條件,由此衍生出冒名頂替、層層轉包等問題。
《意見》顯示,清理工作要在年底前完成。該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市清理辦將利用首都之窗網站接受公眾意見和建議,各單位也要公布聯系電話和電子郵箱。
清理文件六項內容
一超出國家法律、法規收費項目范圍向非公有制企業收費,強行要求提供贊助或者接受有償服務的規定;二限制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等規定;三限制非公有制經濟市場準入的招投標、政府采購、股權比例和國有股權、經營權轉讓等規定;四限制人才、勞動力進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規定;五限制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融資、土地使用、對外貿易、對外投資的規定;六加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義務和經營負擔的規定,以及其他損害非公有制經濟合法權益的規定。(編輯: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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