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班主任向小麗、小花和小英三人詢問同班同學小芳與小梅去向的時候,三人都表示她們在校門口就分手了,不清楚兩人的具體去向。其實,三人在撒謊,她們把這兩個女同學賣給了一個“雞頭”,得到了200元的好處費。就在她們“安心”上課的兩個月里,被賣的兩個女生卻被“雞頭”控制著,在幾個偏遠縣城過著賣身的生活。
2006年5月17日,小芳逃出魔窟,向洛陽警方報案,這起讓人震驚的案件才逐漸浮出
水面。隨后,洛陽警方展開緊急營救。經過十多天的努力,另一名被“雞頭”控制的女孩小梅終于被解救出來。
倆女生被仨同學拐賣了
3月3日,星期五。下午最后一節課上完后,學生們如同久困籠中的小鳥,迫不及待走出校門。
這所學校是洛陽市衛生學校,位于洛陽市西工區,緊鄰孟津縣境。由于位置偏遠,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只有雙休日才能自由出入。
同一宿舍居住的小麗(18歲)、小花(17歲)和小英(18歲)來到同學小芳(17歲)與小梅(20歲)的宿舍,若無其事地說,星期天啦,咱們出去逛逛,順便再給你們各介紹個男朋友。
小芳和小梅沒有拒絕,隨同三人先來到學校附近的一個網吧門口,會見在此等待她們的阿龍(19歲)、阿雷(17歲)兩個男子后,一同驅車又趕到洛陽市澗西區七里河一歌廳。一個叫阿強(25歲)的男子已等候多時。
下午五時許,幾個人都玩累了,阿強主動提出請大伙吃飯。走出歌廳,小芳、小梅和阿強上了一輛出租車,其他人上了另一輛。走到一個十字路口,小芳兩人所坐的出租車悄然離開另一輛車。在阿強的指示下,司機將車開到了偃師市。
一場密謀正在上演,而當事人小芳和小梅卻并不知道。
一女孩逃脫魔掌,事實才大白天下
3月5日晚,學生都返校了,這兩個人卻沒有回來。按照慣例校方先通知兩位學生的家長,一位當晚通知到了,另一位第二天才通知到。
第二天接到電話的家長賈先生回憶說,當校方告知他女兒小梅和另一位同學一起不見了的時候,非常吃驚。“女兒才17歲,在學校好好地上學,怎么說不見就不見了呢?”向親戚朋友打探都沒有消息,賈先生向洛陽市西工區邙嶺派出所報案。
同時,學校在校內也展開了調查,同學們都稱不知道。當問小麗三人是否知道兩位同學去向的時候,她們都神色鎮靜地說,“我們在校門口附近就和她倆分手了,去哪里她們也沒說”。
5月17日,消失兩個多月的小芳突然回到學校。見到校領導后,她的說法讓大家大吃一驚。“我和小梅被小麗幾個人賣給了賣淫團伙。我逃回來了,小梅還被關著,快救她。”小芳含淚說。
根據小芳提供的情況,邙嶺派出所迅速將小麗、小花和小英抓獲,又根據小麗提供的情況,將阿龍抓獲。
三女生得到200元的報酬
小麗等三人之所以將兩位同學“賣掉”,是因為“抹不開朋友的面子”。而她們得到的報酬,也僅僅一頓飯錢,200元。
在2月份時,小麗等三人在網上碰到了阿龍、阿雷兩人。阿龍告訴她們,有一個叫阿強的朋友開了個歌廳,需要幾名“小姐”,希望她們幫幫忙,在學校物色幾個。
因為平常關系還不錯,小麗三個人覺得沒法推辭,便開始物色人選,性格相對開朗的小芳和小梅成了她們的最佳人選。3月3日下午,毫無戒備之心的小芳和小梅跟著幾個人來到歌廳,阿強過目后點頭同意。
小芳逃回洛陽報案時告訴民警,當晚在偃師市,阿強就兇相畢露,告訴兩人,說她倆被同學賣了,自己出了一萬多塊錢,從此倆人就是阿強的人啦,讓干什么就干什么,如果敢反抗,就將倆人“弄死”,或者賣到廣州去,讓其一輩子回不了家。
除了言語的恐嚇,阿強還拿出了刀子,動手毆打。面對明晃晃的刀子和充滿威脅的謾罵,兩個涉世未深的女生嚇壞了......
據邙嶺派出所的偵查,阿強是個“雞頭”,多年從事色情行業,對付買過來的女孩子,有著一套自己的制服理論。
小麗被抓后交待,其實阿強為這兩個女生只支付了1000塊錢,她們三人拿了200塊錢,剩余都歸阿龍和阿雷了。
寢室同學合力欺騙老師
18歲的小麗是班級中的大姐大人物,今年就要畢業。當她出現在審訊室的時候,因為個頭不高,那件紅色的監服套在身上略顯寬大,下襟快到了膝蓋,醒目扎眼。
小麗回憶說,她們把目標定在了小芳倆人身上,因為這兩人“都有過離校出走的經歷,賣她們學校不會太注意”。
“其實我們宿舍的8個同學都知道這兩位同學被我們賣了,但我們宿舍很團結,關系都不錯,我們讓她們不要向老師匯報。”小麗說。果然,在學校調查的時候,小麗宿舍知道內情的5個同學也瞞過了老師。
小麗說,在她們看來,這沒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出去和男人發生關系嗎?所以,“雖然有點害怕,但都還是向老師撒了謊。”
“牽線搭橋”都是網上進行的
根據小麗的供述,她們和阿龍這些社會人員的交往,主要靠網絡,而上網的地方,大都在學校附近的三四個網吧里。“我的課余生活較單調,除了睡懶覺,就是上網、交男朋友。學校附近有好幾個網吧,周六、周日不回家的人都喜歡去上網。”小麗說。
5月26日夜間10:30,記者在學校附近,看到幾個網吧都燈火通明。記者進入一個名為同凱的網吧時,一群男女少年正在網上忙個不停。有三男一女正交錢上網,問是哪個學校的,一男生說是衛校的,再問這么晚怎么出來了,回答說是翻墻出來,準備上通宵。網吧陳姓工作人員也說,里面大部分是衛校學生,附近的幾個網吧都是依校而生。
副校長聲稱記者弄錯了學校
記者以找人為由,經過保安層層盤問,并做了登記后才得以進入校園。來到小芳小梅的教室門口,在走廊上剛和一位學生交談幾句,保安趕過來,強行要記者離開。
出學校后,記者從一位2005級口腔護理班的學生口中得知,前段時間各個班級都接到通知,學校的兩位女生上網出事了,任何學生不得對陌生人亂說,否則就要受到處罰。克服重重困難,學校的一位楊姓副校長終于接待了記者。可問及此事,楊副校長聲稱學校沒有發生這種事,是記者“弄錯了學校”。
第二天下午,記者再次趕到該校辦公樓,楊副校長再次出面接待,并還聲稱不知道“學校竟然發生此等事情”。在僵持了3個小時后,楊副校長最終讓學生科張曉科長出來介紹情況。
倆女生失蹤一月后被學校除名
小芳和小梅的突然消失,并沒有影響這所學校的正常教學。由于多種原因,在這個擁有6000多名學生的學校里,學生離校出走幾天不回的情況并非罕見。
這兩位學生在此之前也有過離校出走的經歷,不過幾天后都平安回來。正是因為這點經驗,學校和老師還是按照常規思維去處理兩個學生的失蹤。
據悉,在得知孩子不見了后,賈先生曾讓學校退學費,但學校要求家長在學校的退學申請上簽字才可以。賈先生沒有簽字。一個月后,學校貼出布告,勒令兩個失蹤學生退學。此后家長再找學校,學校稱學生被開除了。
張科長告訴記者,根據校規,學生曠課超過一學期的三分之一,學校就有權勒令學生退學,當時學校的做法是在不知道現在結果的情況下做出的,“誰也沒有料到事情會如此嚴重。”
“平時學校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很到位,這種事情是發生在學校放學后,是由于社會原因和學生自身問題造成的,按照相關規定,與學校關系不大,不過學校以后會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張科長侃侃而談。
5月29日小梅被成功解救
小芳回來后,警方得知她和小梅被阿強脅迫著曾在洛陽市澗西區的洋泰浴屋、宜陽縣、欒川縣、嵩縣等地從事賣淫活動,最后一站是嵩縣的伊航賓館。
警方隨即全力對此案展開偵查,前去嵩縣解救小梅的時候,人已經被轉移了。通過走訪,警方獲知一條重要線索:案發前,有一名男子曾和小梅接觸過。經調查,這名男子在嵩縣某礦場干活。
5月29日,邙嶺派出所的民警幾經周折,終于找到該男子。據他講,小梅現在藏身于欒川縣某賓館。當日19時許,民警同這名男子驅車來到該賓館,果然見到了小梅,并將她解救出來。
目前,警方正在緝拿負案在逃的阿強、阿雷等人,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律師認為學校應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
同學賣自己的同學,并使同學陷入魔窟,法律將會怎樣懲罰她們呢?學校到底有責任嗎?
河南規范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信認為,三個女孩如果已經到了18歲,她們面對的將是拐賣婦女罪的處罰。至于學校是否有責任,李律師說,如果被拐賣女孩的年齡不到18歲,學校將有不可推卸的民事責任,但如果超過18歲,并且校方盡到管理職責沒有過過錯的話,將不承擔法律責任,一旦存在過錯,學校將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文中孩子幾天未歸,學校也沒有追問,存在過錯,學校起碼應該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編輯:譚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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