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回報是工作經驗 -反方:易被惡意利用
在石家莊一家單位工作的小馮,因畢業時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后來通過熟人介紹以實習的名義進入這個單位。如今在這家單位“零工資”就業已將近一年時間,她的目的是積累了工作經驗之后再去找工作。
近日記者從河北省一些高校的就業指導中心了解到,隨著就業壓力的膨脹,像小馮這樣選擇“零工資”就業的大學畢業生越來越多,而他們共同的想法是“拿汗水換明天”。
“零工資”就業只為找工作時多一些經驗
據了解,“零工資”就業實際上是大學生畢業后、就業前的一種待業狀態,是以單位給畢業生提供積累經驗的機會,畢業生為單位做事不計報酬為交換條件的。
近日記者就“如何看待零工資就業”問題在河北科技大學和河北師范大學等高校采訪時,許多即將畢業的大學生表示,不反對通過短期的“零工資”就業來換取寶貴的工作經驗和就業機會,“為了找一個好工作,‘零工資’就業是可以考慮的。”
“當就業的大門變得日益狹窄時,我們不主動把自己變得矮小點,怎么能過得去?”畢業于河北大學的小劉,在求職時被用人單位提出“零工資”試用要求,雖然小劉有點擔心被“涮”了,但他不想喪失這個心儀已久的就業機會,便毫不猶豫地點頭同意。還好,三個月后因為表現出色,他被用人單位錄用了,不過與他一撥應聘的好朋友卻沒有那么幸運,用他的話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據統計,今年河北省進入人才市場的高校畢業生將達到50多萬人,就業形勢十分嚴峻。記者在走訪石家莊人才市場和一些大學生招聘會后發現,用工單位的招錄條件“水漲船高”,要求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等字樣的招聘啟事隨處可見。正是由于用人單位這種對工作經驗的要求,使得沒有多少工作經驗的大學畢業生不得不選擇“零工資”就業。在這樣的選擇背后,是大學生們希望用汗水換取工作經驗,并以此作為找好工作的“敲門磚”。
用人單位和畢業生:一個愿打一個愿挨?
“在工作崗位上付出了智慧和力量,就應該得到回報。”說起“零工資”就業,河北科技大學國際貿易系大四學生張欣悅認為,即使大學生是為了積累工作經驗,用人單位也應適當支付報酬。“好不容易畢業了,可以自食其力報答父母了,怎好意思還讓父母養著?”該校化工系大三學生許云濤則認為,寧可工資低一點,從底層做起、學起,也不愿意選擇“零工資”就業。
“給大學畢業生提供一個實習的機會,同時還不用支付報酬,因此一些用人單位也樂得向他們敞開大門。”據一些用人單位反映,“零工資”就業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
對此,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就業處處長郭世英認為,不應提倡“零工資”就業。大學生畢業后進入用人單位后就是勞動者,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即使在試用期,勞動關系雙方也應該簽訂合同,且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對于求職者來說,“零工資”就業從嚴格意義上來說不屬于《勞動法》調整范圍,一旦出現問題,也不利于自身權益的保護。
郭世英認為,“零工資”就業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大學生就業市場秩序,也容易被某些唯利是圖、惡意用工企業所利用。他提醒大學畢業生,謹慎作出“零工資”就業的選擇。
面對越來越多的大學生選擇“零工資”就業,河北科技大學就業指導中心的和老師認為,在當前就業壓力下,畢業生做出這樣的選擇也在情理之中。但是想要獲取工作經驗,不一定要以此為代價,這一現象也暴露出一些高校在教學與實踐上的“脫節”。因此,她認為各高校應為學生提供更多社會實踐的機會,并將專業學習與擇業就業有機結合,以保證大學生順利實現就業。
“零工資”就業現象有待探討
據國家發改委就業司發布的數據,2006年我國勞動力過剩人數將達到1400萬人,其中大學畢業生為413萬人,比去年再增75萬人。因此,在沒有更好選擇的情況下,有些人認為先找個單位“充充電”、“貼貼金”也未嘗不可。
河北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王艷寧認為,不能簡單地理解為錢就是“勞動報酬”,自愿“零工資”就業的大學生并不是沒有回報,只不過他們的回報不是直接的“鈔票”,而是寶貴的工作經驗。況且,目前我國《勞動法》也沒有對勞動者主動申請無償工作進行限制。因此,如果經過雙方協商同意,“零工資”就業是可行的。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有惡意用工的嫌疑,那就構成違法了。
王艷寧認為,“零工資”就業可以作為一種現象討論,但是由于市場規律的作用,它應該不會成為一種趨勢。當前,有關部門應當尋找解決的辦法,而不是盲目遏制。
河北世紀方舟律師事務所王健律師則建議,求職的大學生盡量不要在法律之外尋求這種就業安排,即使是自愿“零工資”就業,用人單位與大學生也應簽訂協議,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這樣既有利于大學生自身權益的保護,也可防止發生勞動糾紛時用人單位處于被動。 (葉娟娟、曹國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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