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齊二藥”假藥事件已導致廣東9名患者死亡。根據溫家寶總理的批示,由監察部牽頭的調查工作組已趕赴黑龍江,對“齊二藥”假藥事件進行徹底調查。對此,新華社昨日發表題為《查處“齊二藥”假藥事件一個環節也不能放過》的時評指出,查處假藥事件,僅僅處理造假者是不夠的,還應嚴肅追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行為。
文章指出,制售假藥問題在我國由來已久。由于打擊力度不夠,在高額利潤驅使下
,犯罪分子有恃無恐,甚至連擁有“國藥準字”批號的正規藥廠也鋌而走險。“齊二藥”正是其中一個具有標本意義的典型。只有犯罪分子依法受到嚴懲,才能增強法律對制售假藥者的震懾力。
文章認為,查處假藥事件,僅僅處理造假者是不夠的,還應嚴肅追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行為。
假藥事件暴露了政府職能部門監管不力的問題。如果在“齊二藥”獲取GMP認證后,有關部門能盡職盡責,加強后續監管,就很可能不會出現今天這個惡果。希望有關部門認真調查,查清并嚴肅追究監管環節中相關人員的責任,其行為涉嫌瀆職犯罪的,應該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文章特別指出,在依法查處假藥事件過程中,還應特別注意在生產、銷售假藥犯罪背后可能隱藏著的商業賄賂、權錢交易等腐敗行為。(編輯:盛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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