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加強乳制品監管 復原乳必須標明身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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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7日 14:17 漢網-長江日報 | |||||||||
漢網(長江日報)(記者劉功虎通訊員李君)市奶業管理部門昨日發布通知,對本地所有乳制品生產、加工、銷售企業的乳制品產品標識標注實施強制性規范。巴氏殺菌乳和“學生飲用奶”生產過程中,嚴禁使用以奶粉為原料的復原乳。 乳制品加工企業,凡在滅菌乳、甜牛奶、酸
牛奶、乳酸飲料生產過程中使用復原乳,必須在產品正式投產前如實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備案內容包括:奶粉的進口數量、進貨數量、質量、產地及其生產企業、投產時間和生產周期;使用復原乳生產加工液態奶的產量、比例等。 使用復原乳的產品,包裝上必須注明,明確告知消費者。生產企業必須在其產品包裝主要展示面上緊靠產品名稱的位置,使用不小于產品名稱字號、字體,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1/5的漢字,標注“復原乳”,并在產品配料表中如實標注復原乳所占原料的比例。 凡生產含乳飲料,有國家標準的要執行國家標準,暫時沒有標準的要報市質監局備案。企業生產全脂調味乳,其脂肪含量不得小于2.5%%,蛋白質含量不得小于2.3%;部分脫脂的調味乳,其脂肪含量在0.8%—1.6%之間;脫脂調味乳,脂肪含量不得大于0.4%。 管理部門強調,供應學生飲用的調味乳,其純牛乳的比例不得低于80%,不得加入食品營養強化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