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焦點
患者郭貴賓,因認為醫院沒有治好自己的病,拒絕出院。住院四年多,郭家被訴三次,卻也反訴多回。郭家與醫院之間展開數次拉鋸,幾番結案又見爭端,至今未有結果。
類似這樣的醫患之間“騰房糾紛”,似乎并不少見,從去年開始屢見報端,甚至有
法警到醫院強制執行,將敗訴的“賴床”患者送回家。盡管此次郭家與醫院的糾紛最后審理尚未結束,但有觀點認為,其中凸顯醫患之間存在的信任危機。
5月9日,北京朝陽醫院住院部1119病床,病房變成了法庭,病床變成了被告席,89歲的郭貴賓老人躺在病床上接受法官的問話。女法官的問話近乎于喊,在病房外的人都能很清楚地聽見。但老人想理解問話仍然很吃力,因為他的聽力受損。
2001年11月,郭貴賓因冠心病入住朝陽醫院。此后,因認為醫院沒有治好自己的病,這位老人和家屬拒絕出院。從2002年7月開始的四年中,朝陽醫院三次將他告上法庭,要求他出院騰出病床。但直到今日,他依然住在自己入院時的病房,沒有離開。
這是醫院第三次起訴郭貴賓。而此前,郭的家屬也曾反訴及起訴醫院。
住院四年不曾離開
5月11日中午,郭貴賓老人靜靜地斜靠在床上,一動不動,眼睛目不轉睛地看著床尾,看起來很虛弱,聘請了4年的護工在一旁為老人翻弄著被子。
“其實他什么也看不見,也聽不見!崩先说膬鹤庸埽ɑ┰谝慌钥粗赣H輕聲說,“他的世界很安靜!惫苷f,父親已經四年沒有離開醫院回過家,甚至很少走出醫院大門。尤其是近兩年,老人下床的次數也很少。每次下床都需別人攙扶,否則只能是摔倒。
“誰想在醫院住一輩子?
我們也不想父親在醫院這樣耗著!”出了病房,郭杰指著父親的病例吼道。在他看來,父親的身體比住院時更差,根本不可能出院,醫院要求他們出院就是不負責任。
郭貴賓老人因冠心病于2001年11月20日住進醫院,當日轉入現住病床,一直住到今日。這一點在朝陽醫院提交朝陽法院的起訴書中有記錄。
按照這份起訴書所說的,老人在4年前,即2002年5月28日就該出院,經醫院組織心內科主任及皮膚科主任共同會診,老人在2002年1月25日冠心病情平穩,符合出院條件。5月28日,朝陽醫院正式通知他出院,但是遭到了家屬拒絕。
因醫院過錯病情惡化?
在家屬看來,拒絕出院是因為父親的病不僅沒有好,反而惡化了,而這是由于醫院的過錯導致的。郭杰說,2001年12月,也就是父親住院的一個月后,他們發現父親的面部、四肢起了很多皮疹。老人為此被送進ICU(重癥監護室),這一住就是34天。后來醫院承認,醫生將一種名為安滅菌的青霉素藥物給老人服用,而老人對青霉素是過敏的。
對于這點指責,記者在11日向院方求證時被拒絕,醫院黨委辦公室吳玉華向院領導請示后,答復稱:“已經提起訴訟了,我們不接受采訪,有事去找法院!比ツ10月15日,《京華時報》刊發的《醫院為病人出院做公證》一文中,醫院對于上述指責給予了的回答。文章稱,老人是在住院當日被誤開安滅菌的,醫生只開了一片0.375克的劑量。出現皮疹癥狀后,醫生當即停藥,并邀請專家會診認為,患者的皮疹為藥物過敏所致的可能性很大,診斷為“猩紅熱樣藥疹”。
文章還引用朝陽醫院心臟中心一位楊姓教授說法稱,醫生使用安滅菌口服片時,應詢問病人是否有青霉素過敏史,但值班醫生沒有注意到,這是醫院的疏忽。
按照醫院在起訴書中的說法,經過口服和外用藥治療,2001年12月15日起,老人出現好轉。醫院再次請協和醫院教授進行復診,認定青霉素過敏藥疹已經治愈,各項生命指標正常,符合出院要求。
但2002年5月28日,家屬拒絕了出院要求。
訴訟與反訴訟
兩個月后,2002年7月28日,郭貴賓和家屬接到了朝陽法院的傳票,他們被醫院告了。
醫院以醫療服務合同糾紛為由,要求郭貴賓騰床和支付拖欠醫藥費等費用。但是在案件開庭前,醫院撤了一個訴訟請求,只要求郭貴賓騰床。
對于醫院的發難,郭貴賓的家屬針鋒相對,提出反訴,要求醫院承擔醫療費并進行賠償。
2003年10月,朝陽法院判決,認為老人不符合出院條件,仍需住院觀察,駁回醫院的訴訟請求。
法院是依據朝陽醫院為老人查體后的結論做出這樣判決結果的。在案件審理中,法院委托北京市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已撤銷)于2003年9月24日,對郭貴賓老人是否符合出院條件進行了鑒定。鑒定結論認為:郭的病情經治療已基本緩解,用藥后的皮疹已治愈,符合出院條件。但鑒定結論做出后,朝陽醫院又于2003年10月15日為老人查體,X線報告單結論為:左下肺感染,右上縱膈寬,建議郭進一步檢查。
2003年11月23日,朝陽法院做出判決:雖然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出具鑒定認為郭已經符合出院條件,但由于醫院又為其進行查體表明,暫不符合出院條件的事實發生在鑒定之后,故醫院要求騰退病房的請求法院不予支持,并同時駁回郭的反訴請求。
案子判決后,雙方均不服并上訴。
2004年3月1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駁回雙方上訴,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但終審判決后,雙方矛盾沒有緩解。去年7月,郭貴賓的兒女們將醫院告上了法庭,稱二中院判決老人住院后,醫院不給老人治療,要求復印病例的請求也被拒絕,他們要求法院判令醫院給老人繼續治療并允許復印病例。案件很快判了下來,雖然拿到了病例的復印件,但是在他們看來,病例是不完整的。
而就在他們起訴醫院的幾天后,醫院再次提起訴訟,依舊是要求老人騰床,與上次不同的是,這次的案由是所有權糾紛,醫院認為老人占用了醫院所擁有的病床。后醫院方面撤訴,原因不明。在5月11日的采訪中,院方也沒有回答。
去年10月17日,醫院再次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郭貴賓騰床,案由是排除妨害。
老人自我辯護
“你說病治好了,根據是什么?你憑什么這么說,你說好就好了?”5月9日,身為被告的郭貴賓,在病床上為自己辯護。媒體報道稱,老人當時的情緒有些激動。
老人說,他拒絕騰退病房是醫院非但沒治好他的病,反而加重了他的病情,致使他的一只眼睛失明,一條腿無法行走;其次,他的病沒治好,無法出院,而且醫院也不給他治療。老人要求醫院必須支付賠償,并治好他的病后才能出院。
而醫院稱,2003年10月15日查體治愈已經近三年,醫院給予了他降低心肌耗氧、抗缺血、降壓、降糖等一系列的對癥治療,郭病情早已穩定,目前郭的各項檢查結果正常,顯示病情平穩,因無住院治療指癥,已完全具備出院條件。且醫院也已給郭送達了出院通知,但郭一直拒絕出院,并時常無理取鬧,干擾正常醫療工作,嚴重影響了醫院的正常醫療秩序和工作秩序。
目前,郭貴賓依舊在病床上等候判決結果,案件也在進一步審理當中。(編輯:盛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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