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游泳者突然死亡,郡王府游泳館支付了補助金后,當其按約定向華泰財產保險北京分公司索賠時,保險公司以游泳館無責為由拒賠,游泳館為此將華泰北京分公司告上法庭。昨日,北京朝陽法院已受理此案。
泳客猝死游泳館掏近4萬
按照郡王府游泳館在起訴書中的說法,今年1月9日,一男泳客在游泳時突然出現異常,郡王府游泳館的救護人員和醫務人員立即進行現場搶救,并呼叫120急救車,男泳客被送往醫院后死亡。醫院隨后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中載明,該人為猝死。事后,游泳館向死者家屬支付了39800元。
據悉,早在去年1月,郡王府游泳館就從華泰北京分公司處購買了“公眾責任保險”及附加險“游泳池責任險”,約定“在保險期限內,因經營業務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但游泳館此后申請理賠時,遭到拒絕。
游泳館要求賠償3.96萬
華泰北京分公司于3月27日答復游泳館的處理意見中稱,“游泳館已充分履行了責任和義務,泳客猝死于游泳館的經營管理之間沒有因果關系。事故并非由游泳館工作上的過錯和失誤引起,游泳館不應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責任,從而不在公司承保的公眾責任險保單的責任范圍。”游泳館的代理律師牟子健則認為泳客猝死本身就是意外,應屬于保險責任;而在保險除外條款中,并沒有注明沒有責任不賠,因此,保險公司拒賠是沒有依據的。游泳館認為,除去絕對免賠的200元,華泰北京分公司應賠償39600元。
保險公司未發表意見
昨日,記者致電華泰北京分公司的段先生,其稱自己不在理賠部,不便回答提問,他答應聯系理賠部李先生。但直到昨晚8時,記者也未能與李先生取得聯系。(編輯:盛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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