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建萍 本報記者 周凱
單價千元以上的品牌牛仔褲一口氣買下4條,而后便以產地不符等理由要求“退一賠一”,上海消費者閻先生的這一舉動被商家質疑為“知假買假”。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商家的舉證難以否認閻先生普通消費者的身份,故判決支持了閻先生的訴訟請求。
2005年7月12日,閻先生在位于上海徐家匯的太平洋百貨公司購買了4條Killsh品牌的牛仔褲,每條單價1090元,合計4360元。該商品外掛售價牌用中文標明產地為意大利,而褲腰內置英文標識注明的產地為突尼斯。閻先生以此與太平洋百貨公司交涉,要求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退一賠一”的規定退貨賠款。商家雖承認是工作差錯,但只同意退貨還款,不同意承擔賠償責任。閻先生遂將太平洋公司告上法庭。
法庭上,太平洋百貨公司對閻先生的消費者身份提出強烈質疑,認為閻先生明顯不是正常的消費行為,而是企圖通過訴訟手段來獲取非法利益。
法院審理后認為,雖然太平洋百貨公司認為閻先生存在“知假買假”的情形,但其舉證難以否認閻先生在購買牛仔褲時不是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對于產地不符的問題,太平洋百貨公司表示系工作失誤所致,但普通消費者難以辨別其行為的故意或過失,故太平洋公司的行為構成欺詐。
綜合上述情況,法院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判決太平洋百貨公司向閻先生退還購貨款4360元,并按購貨款一倍賠償4360元,閻先生則將4條牛仔褲退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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