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祖傳秘方后身亡 嘉事堂藥業成被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0日 10:43 中國消費網 | |||||||||
王先生的妻子服用了兩劑“祖傳秘方”后身亡。王先生于是把田某和為妻子抓藥的嘉事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起訴到了石景山法院,要求兩被告賠償死亡賠償金等30余萬元。 ■患者服用“祖傳秘方”后身亡 王先生稱,其妻子因哮喘于2004年6月14日到田某擺攤處問診。田某說他有治療哮喘
6月15日,王先生拿著藥方到嘉事堂金頂街西口藥店照方抓了藥。次日早晨他妻子服了第二服藥后,不久病情危急,后來在去醫院搶救的途中停止了呼吸和心跳。 事后王先生找到嘉事堂金頂街西口藥店,得知田某給妻子開的9味藥全部都劑量極大,嚴重超過規定標準。 ■中草藥并無非處方藥之規定 昨天,被告嘉事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國家對“民間秘方”的管理,除去藥典上有關于“18反19畏”的中草藥屬于禁藥外,對于“民間秘方”的抓配藥并無規定哪些屬于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王先生妻子抓服的9味中藥,均不屬于禁藥范圍,藥店沒按規定配藥并無法律根據。 該負責人說,王先生并沒有證據證明其妻子是因為服用了從嘉事堂藥店抓的中草藥身亡。王先生的妻子在服用“祖傳秘方”時按照田某的要求停用了所有的治療藥物,其妻子在哮喘嚴重的情況下突然停藥也可能是造成病情加重并身亡的原因。是否該承擔責任他們將聽從法院的判決。(編輯:劉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