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出新規 物業糾紛不忙立案先“說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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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09日 14:54 中國消費網 | |||||||||
昨天,北京昌平區人民法院出臺3項措施,對于物業費糾紛串案,今后由物業公司先行催繳欠款。對于因催繳未果再次要求立案的,法院將根據案件的數量,按照樓號有選擇地給予立案。 據悉,今年第一季度昌平法院受理的物業費糾紛案件77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49.8%。此類案件的特點是串案多。往往一家物業公司一次將幾十個拖欠物業費的業主起訴到法院
為了應對物業糾紛類案件急劇增加的現狀,盡量以平和的手段讓物業公司和業主平息矛盾。昌平法院提出的措施之一是:加強物業糾紛類案件立案前的調解工作,讓當事人自己息訴。由立案庭庭長、副庭長對此類案件親自把關,從最有利于保護當事人權益的角度做好訴前調解工作。對于物業管理糾紛類型的串案,要進行篩選和調解,首先讓物業公司自己再一次催繳欠款。對物業公司實在催繳未果再次要求立案的,立案人員根據案件的數量,按照樓號有選擇地給予立案,爭取做到以點蓋面,達到教育當事人的效果,節省有限的審判資源。 法院的第二項措施是,由法院立案人員積極與相關物業公司聯系,引導物業公司主動與業主聯系,加強物業公司與業主的溝通和理解,盡量讓當事人自己化解矛盾,解決糾紛。 針對物業糾紛類案件具有群體性、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當事人雙方對立性嚴重等特點,法院將加強與行政機關的協調和溝通,立案庭積極向人大和政府進行匯報,并與所在地政府和司法局聯系,調動相關行政機關和城鎮基層調解組織在解決物業糾紛方面的作用,使一些物業糾紛矛盾得到了先行化解。 針對今年以來物業糾紛類案件急劇攀升的現狀,日前召開的全市法院立案工作會提出了加強物業糾紛類案件訴前調解的總體精神。(編輯:盛秀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