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燃氣表被拆 業主泄憤釋放燃氣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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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5日 10:11 中國消費網 | |||||||||
因長期拖欠燃氣費用被燃氣公司拆掉燃氣表,房主劉建華竟打開燃氣閥門放氣40多分鐘,致使樓內近百戶居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北京市一中院日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終審判處劉建華有期徒刑3年6個月。 2005年9月22日12時許,劉建華在其出租的海淀區蘇州街77號院2號樓1門601室內,因不滿燃氣公司以欠費為由將該房間的燃氣表拆除,遂將室內燃氣閥門打開,釋放天然氣長
聞到異味的居民報警后,該樓內的住戶在民警的指揮下緊急疏散,燃氣公司果斷關閉燃氣總閥門,避免了一起惡性事件的發生。當日13時許,犯罪嫌疑人劉建華被公安機關抓獲。 一中院經審理認為,劉建華故意打開住宅樓房居室內的燃氣閥門,長時間釋放天然氣,足以危害樓內不特定多數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作出上述終審判決。(編輯:盛秀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