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車主投訴:買輛“美人豹”搖身變“三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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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4日 08:52 中國消費網 | |||||||||
明明是一輛吉利“美人豹”汽車,四川省成都市一汽車經銷商通過配送名車標志并為消費者改裝車標,將其變成了一輛“三菱”跑車。截至記者發稿時為止,這起少見的汽車消費糾紛已經四川省保護消費者委員會調解,獲得解決。成都市相關人士就此現象指出,該車商的行為不僅已涉嫌商標侵權和誤導消費,而且也給消費者帶來了難以通過車輛年檢的隱患。 ●車主投訴:買“美人豹”車商送“三菱”標志
成都市消費者吳女士今年2月25日以9.2萬元(包含購置稅、保險等)的價格,在成都新動力汽車貿易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吉利汽車公司生產的型號為JL7155X的紅色“美人豹”跑車。“購車后開了11天,汽車因故障3次進維修站,而且發現該車沒有我要求的安全氣囊。”今年“3·15”期間,吳女士在幾次與該公司協商無果之后,將此事投訴至四川省消委會投訴部。 在給該會的投訴書中,吳女士反映的另一問題引起了記者的注意——該公司為吳女士配送了一套三菱汽車的標志。“我買車時看見他們的賣場停有一輛車型與‘美人豹’一樣但標志是‘三菱’的汽車,公司促銷人員說這標志是他們換的,也可以送我一套,并說只需在車輛年審時給他們打電話,他們會為我處理好,不用我操心。”吳女士說。吳女士隨后拿出與該公司簽訂的購車合同原件,合同末尾處注明有“送膜、地板膠、香包、擋泥板、三菱標志”的字樣。 吳女士認為,該公司的行為侵犯了她的知情權,要求該公司公開賠禮道歉、無條件退車及按國家相關規定賠償其損失。 ●記者暗訪:“寶馬”、“奔馳”標志都可送 就吳女士反映的情況,記者隨后和成都電視臺的同行一同前往該公司進行暗訪。“沒得問題,你要寶馬、奔馳標志,我們都可以送。你上完牌照后把車開到我們指定的維修站,他們就可以幫你免費安裝。”一位女促銷員向記者介紹情況。 記者問其此舉是否會對三菱、寶馬、奔馳等廠家構成侵權,她稱“應該不會”,原因是汽車的所有權自售出后就發生了轉移,即便構成侵權,后果也應由車主而非經銷商承擔。對于記者的“車輛年審不好過關”的疑慮,她以“年審前將車開到維修站將標志換回來就沒事了”作答。 “經銷商的這一行為不妥,不過這屬經銷商私下的行為,與我們廠家無關,我們對此也很無奈。”吉利汽車公司成都辦事處主任施海華接受記者采訪時談到,經銷商的行為已涉嫌侵犯三菱等汽車生產廠家的商標權,有點損人不利己。 成都新動力汽貿公司夏總經理事后也意識到此舉不妥,但他認為,為消費者更換汽車標志是為了在一定程度上滿足某些消費者的虛榮心或需求。目前,雙方經四川省消委會調解已達成一致,該公司通過回購的方式已將車從吳女士手中購回,吳女士對此表示滿意。 ●工商意見:經銷商行為涉嫌商標侵權 更換汽車標志,有的是車主自己提出的,有的則是經銷商或修車廠提供的“增值服務”。今年3月,成都市錦江區工商局查處了一專門經銷各種汽車標志的違規商家,據稱,不同車輛標志的售價在20元至數百元之間。“如是車主自己更換的,此舉雖不當但工商機關尚難追究其相關責任;如是經銷商配送并提供安裝服務的,此舉則已涉嫌侵犯其他廠家的商標權,工商機關可進行查處。”成都市工商局法制處一負責人說。 成都市車輛管理所一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咨詢時談到,更換汽車標志的行為屬私自改裝車輛,改裝車輛是不能通過年檢的。此外,換標車一旦出了交通事故,目擊者將難以判斷車輛的真實品牌,這也會給交管部門取證帶來一定難度。 記者隨后還查詢到,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對私自改裝汽車有著嚴格的禁止性規定,國家強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對此也有明確規定,機動車在車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見部位上應至少裝置一個能永久保持的商標或廠標。(編輯:李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