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夙生手捧著這份未能形成議案的材料——《關于盡早出臺對性從業者行為規范立法》,語氣堅定地向記者表示:“明年我將繼續提,直到形成議案為止。”
2006年3月9日下午,在新大都飯店內召開的黑龍江代表團的會議上,遲夙生提交的《關于盡早出臺對性從業者行為規范立法》的議案未獲通過。
這份“流產”議案的背后,有一串故事。
無人報案的失蹤“小姐”
談到這份33位代表簽名的議案最終未能“出生”的命運,遲夙生顯得有些激動:“有人曾私下跟我說,目前我國對于性從業者行為規范的立法還不成熟!”
當律師多年的遲夙生,接觸了很多這樣的案子——
“有些進行敲詐勒索的犯罪分子,他們讓小姐將嫖客引入房間內,然后實行敲詐勒索甚至于將嫖客殺害。”
有些心理變態的嫖客,他們嫖娼的目的是為了搶劫或殺害賣淫女。“我親自代理過涉及10多條人命的案子,20多條人命的案子,有些案子至今都未偵破。”
有一次,遲夙生去某公安局辦事,偶然地目睹了辦案人員勘查案發現場:“當時是冬天,在一個出租平房的后邊,有一個深坑,坑里發現了6具年輕女子的尸體。由于天冷,尸體被凍得硬棒棒的。辦案人員判斷,這6名女子屬于賣淫女,交易完后被殺害了。”
1991年11月,黑龍江省訥河市破獲了一起震驚全國的特大殺人、搶劫、強奸案。以賈文革、徐麗霞等五人組成的犯罪團伙,瘋狂作案一年多,先后殺害42人。
長得一表人才的賈文革,找到暗娼后帶回家中,嫖娼后將其殺害,并將她們身上的財物洗劫一空。前20位受害者的遇害,如出一轍。
第21位受害者叫徐麗霞,是一名女工。當天,她和丈夫吵架后,心情不好,在火車站附近轉悠。正在物色“獵物”的賈文革誤以為徐麗霞是賣淫女,便將其帶回家中。賈文革與徐麗霞發生關系后,將她掐死并扔進了家中的地窖。誰知,徐麗霞沒有被掐死,緩過勁兒后,她從地窖爬了出來。
從此以后,徐麗霞成了賈文革的幫兇。她外出勾引嫖客,領到賈文革的家中,賈文革將嫖客殺害,洗劫其財物。
當他們到浙江一火車站作案時,偶然間被當地民警抓獲,案件才得以偵破。
案件在當地影響非常大,給遲夙生的觸動也很深。一般人失蹤,家里人都會千方百計地尋找,可是,由于受害者的“身份”,家屬居然都不報案。“這就給此類案件的偵破難埋下了伏筆。”她說。
一個大學生的艾滋軌跡
2000年的一天中午,遲夙生辦公室免費提供法律咨詢的電話響了。電話是一位小伙子打來的,他訴說了自己的遭遇,聲音低沉而微弱。這個咨詢電話,深深觸動了遲夙生的心。
兩年前,小伙子大學畢業。之后,進入一家電腦公司工作。一次,老板讓他去談生意,陪一位老板去洗浴中心。洗浴中心除了男女混合的休息大廳,還有一些小房間——這些小房間,是性交易的場所。小伙子是負責買單的,客戶當時挺高興,小伙子被客戶慫恿,和一位“小姐”發生了性交易。第二天,小伙子發現前胸開始出現紅色斑點,并且有些發燒。去醫院看了看,吃了些感冒藥也就好了,他也沒當回事。
后來,小伙子交了女朋友,但雙方沒有親密接觸。不久后,他的身體出現不適,去醫院一檢查,結果查出感染上了艾滋病。小伙子冥思苦想,最終確定罪魁禍首是平生惟一的一次性行為。
從此,小伙子一蹶不振了。后來,他帶著兩年多工作所積攢下來的錢,開始了瘋狂的報復行動。
他不斷同賣淫女接觸,不斷地從一個地方轉移到另外一個地方。
也許是出于良心的譴責,他最終鼓足了勇氣,撥通了遲夙生的電話。
“我當時就跟他約了時間見面,并打算陪他去派出所。”遲夙生告訴記者。
在齊齊哈爾市一間偏僻、破敗的招待所,遲夙生與小伙子見面了:“小伙子顯得十分落魄,眼窩深陷,他始終不敢正眼注視我,低著頭,表示想要去自首。”
按照我國《刑法》第360條的規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遲夙生當即就決定,陪小伙子去自首。
“小伙子后來接觸的暗娼有上百人,她們還在繼續從事性交易,這是多么大的危害啊!” 遲夙生憂心忡忡地說。
小伙子的行為,讓遲夙生聯想起了1999年期間,她在法國、德國等歐洲國家的見聞。她發現,這些國家對于“小姐”的管理,是設立了紅燈區,還有成人專用的黃色書店,出售光碟和書籍等。在這些國家,艾滋病的發病率反而并不高。
于是,她開始對照中國的情況考慮“遏制艾滋病的舉措”。
一家娛樂中心的驚天交易
2005年,遲夙生為一起組織賣淫嫖娼案件的被告人擔當辯護律師。這個案子在今年的“兩會”前審結了——2006年3月3日,這起賣淫嫖娼案的主犯張執新被依法執行了死刑。
齊齊哈爾市的華新賓館中等規模,集餐飲、娛樂、洗浴于一身。就是這樣一家賓館內,短短4個月時間,經公安機關查證人民法院認定屬實的賣淫嫖娼數量高達6000人次。
“這個數字難道不值得我們深思嗎?”遲夙生邊給記者出示數據邊反問。
2005年11月,這起案子的一審判決下達。此后,遲夙生就開始著手整理案子的相關材料。材料整理好后,她向全國人大提交了一份建議——建議我國確認性從業者的地位,并且規范性從業者的立法,而立法要參照艾滋病發展速度較低國家的立法。
2006年1月25日,衛生部公布的全國艾滋病疫情最新評估數據顯示,截至2005年年底,中國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約65萬人,其中艾滋病病人約7.5萬人;人群感染率平均為0.05%。2005年新發生艾滋病病毒感染約7萬人,因艾滋病死亡約2.5萬人。
在現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構成中,暗娼和嫖客人群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約12.7萬人,占評估總數的19.6%。感染者的配偶和普通人群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約10.9萬人,占評估總數的16.7%。男男性接觸人群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約4.7萬人,占評估總數的7.3%。母嬰傳播感染約9000人,占評估總數的1.4%。
這些數據深深撼動了遲夙生的心。此后,她將那份建議進行了擴充,進一步認為:
刪除《刑法》第358條中關于“組織他人賣淫”的處罰規定,但保留對“強迫他人賣淫”者的處罰;修改第359條,將“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加上“未經許可”四字。亦即,在賣淫合法化之后,只有“未經許可”的強迫、引誘、容留和介紹他人賣淫,才是犯罪。同時,在《刑法》第360條中,增加“未持有效健康證或不在指定場所賣淫、嫖娼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先修改這些條款,再聯動修改一系列的法律法規,涉及工商管理方面、衛生防疫方面、《艾滋病防治條例》等。”遲夙生向記者闡述對這份“議案”的設想。
“議案”激起千重浪
2006年3月9日,在黑龍江團的小組討論會上,遲夙生的這份“議案”激起了不小的波瀾。
對暗娼與嫖客感染艾滋病,人們都認為“他們活該”。“可是,現在很多暗娼和嫖客都是有配偶的,他們可能會感染上配偶,而配偶是無辜的,還有他們的孩子。” 遲夙生說。她還揭示了另一個現實——很多暗娼并不知道自己有病。
“如果定期對她們進行身體的檢查,知道有病了,就及時治療,這樣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艾滋病的蔓延。”一番解釋后,她的話直擊主題。
遲夙生認為,“非典”得到很好控制,很大程度在于當時非常科學的管理。一名患者被確診,他到了哪里,同誰接觸過,找出鏈條上的每個環節,一一進行隔離,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她希望這樣的方法,能用在防控艾滋病上。
但是,她的觀點并未得到廣泛認同。
記者了解到,在這次黑龍江團內討論之前,遲夙生就已經游說了33位委員,在她的議案上聯名簽上了名字。“沒想到,這份比較敏感的議案還是‘胎死腹中’了”。
這,就是這份流產的“議案”的背景。
“艾滋病這枚炸彈,在哪個方位爆炸,何時爆炸,大家都不知道,也許你面前坐著的人就是一顆艾滋病病毒的定時炸彈,這并非聳人聽聞。”遲夙生如此形容形勢的緊迫性。
明年的“兩會”,她打算繼續提這個議案,而且“直到有結果為止”。
附錄:關于盡早出臺對性從業者行為規范立法(摘要)
2006年1月29日,由國務院通過的《艾滋病防治條例》已經公布并于3月1日正式實施了,這部法律將對艾滋病的預防、控制起到深遠而重大的作用。到目前為止,我國現行的法律在嚴格防控艾滋病的醫源性感染方面確實有了強有力的措施,但對更為重要的性傳播途徑的感染,法律規定的措施卻很不夠,且目前的規定又不具有有效的可操作性。
當前我們不能不面對“小姐”、“暗娼”存在的客觀事實。造成中國艾滋病疫情進一步惡化的潛在威脅,主要來自性途徑的傳播,而不是醫源性感染。
性從業者的概念應當界定為以性為職業而工作的人。盡管性從業者不被我國法律尤其是我國的道德觀念所接納,一直隱匿在地下,但性從業者的存在又是一個越來越無法回避的社會問題,甚至于其中有些已經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政府對不少娛樂服務場所中存在的直接、間接的賣淫嫖娼現象一直都采取嚴厲打擊的態度。但娛樂、服務場所的性交易“生意”始終禁而不絕,這足以說明這些“生意”有著錯綜復雜的社會成因,單靠“嚴打”、“掃黃”確實不能根治。
鑒于目前我國艾滋病等嚴重性病危險的實際情況和現行法律規定對賣淫、嫖娼的持續打擊結果,建議全國人大法工委能考慮全國聯動修改現行與之相關的多部法律,并協調修改其他法規。 (摘自《法律與生活》半月刊2006年4月上半月刊) (編輯:李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