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司法部昨天公布的《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代理民事訴訟案件等9種法律服務必須實行政府指導價。該《辦法》自今年12月1日起執行。
《辦法》規定,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由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司法行政部門制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除《辦法》明確提出的9種法律服務外,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確定三種收費方式
《辦法》要求,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計件收費一般適用于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于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計時收費可適用于全部法律事務。
風險收費規定上限
《辦法》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并規定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于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9種政府定價的律師收費
●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為刑事案件嫌犯提供法律咨詢
●代理申訴和控告
●申請取保候審
●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
●擔任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讓平民也打得起官司(馬上就訪)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劉俊海:以前律師收費不透明、價高質低多招人詬病。《辦法》對關系到廣大公民基本人身、民主權利的律師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能夠保證平民和低收入的階層也能打得起官司,考慮到了中國的國情,是非常必要的,有利于強化律師的社會責任。
(編輯: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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