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綱稱音像制品未經授權 要賠償53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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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9日 14:46 中國消費網 | |||||||||
近一段時間,很多人興沖沖地購買了郭德綱的相聲專輯,但回家后卻發覺上當了,一張碟片中,多則有二三段出自郭德綱之口,少則沒有,于是,“相聲公社”開始有人指責甚至謾罵郭德綱。忍無可忍的“老郭”委托他簽約的“網絡秀”公司,一紙訴狀將北京鴻達以太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和廣東飛樂唱片公司告上了法庭,理由是侵犯著作權和肖像權,對消費者構成了欺詐。昨天,北京海淀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目前,“網絡秀”公司已組成了強大的法律班底來實施維權行動。據“網絡秀”公司負責人盧中強介紹,“郭德綱確實于去年5月13日與北京鴻達以太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簽約,雖然合約中僅僅簽訂了單口相聲和對口相聲兩種產品,數量限定為兩張,但卻沒有界定時間。當時老郭的法律意識也不是很強,后來他自己回憶當時簽約的細節時都不是十分清楚了,更沒有考慮到無線增值服務。老郭本人更沒從這個行為中獲得任何經濟回報,就連當時承諾給他的1600張MP3都沒有給齊。” 而今年2月26日,郭德綱與“網絡秀”公司正式簽約。據德云社負責人王海介紹,郭德綱與“網絡秀”公司簽約涉及的種類是最全的。盧中強也強調,那次簽約甚至連郭德綱未來所有產品的線上及增值服務都包括在內了。就在郭德綱與“網絡秀”公司簽約后,“鴻達以太”仍然在出版郭德綱的相聲集。盧中強說,“其出版的單口相聲全集2、3顯然是侵權了,為了規避與‘鴻達以太’在無線增值服務方面的沖突,我們在需承擔極大經濟損失的前提下,將已經上線的SP撤了下來。其間,公司與‘鴻達以太’協商了三四次之多,但都沒有結果。” 盧中強還介紹,“廣東飛樂唱片公司出版的‘郭德綱非著名相聲演員’多達150張碟片,封面上只有郭德綱的照片,并寫有‘民間草根相聲藝人’的字樣,但其中有些碟中根本沒有郭德綱的段子,有的僅有一段,這完全是對消費者的一種欺詐。” 就郭德綱起訴飛樂唱片一事,昨天記者聯系到了廣州飛樂唱片宣傳總監何丹妮女士。她在電話中告訴記者,“飛樂唱片出版郭德綱相聲光碟是得到天津廣播電視音像藝術開發中心‘正確的授權’的,包括肖像權在內。”更多的細節陳女士不愿過多透露,她說,“飛樂唱片過幾天會在北京召開一個新聞發布會,屆時將會給大家一個官方的說法。” 郭德綱認為,二被告在未經原告授權許可的情況下,擅自發行他的作品。據此他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人民幣53萬元。(編輯:盛秀華) |